内地女隐瞒与港夫离婚获发单程证 再婚被揭失港身份证 覆核被拒
内地女子逾廿年前和港人在内地结婚数月后离婚,但她继续申请来港,并获内地公安局发出来港的单程证。惟她十多年前要在内地再婚,并向入境处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被发现她疑隐瞒申请来港时已与港夫离婚。入境处展开调查后撤销其香港身份证,并拒绝她申请永久居留。女子不服决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早前驳回其申请,今(11日)下判辞指该女子向入境处隐瞒离婚的事属谎言,裁定她败诉,又引“猫王”皮礼士利的名言指真相是不会消失的。
Truth is like the sun; you can shut it out for a time, but it ain’t going away.(真相就像太阳,你可以暂时把它屏蔽掉,但他不会消失。)
申请人为赵红,答辩人为 人事登记审裁处,人事登记办事处长(现由入境处长担任)被列为利益关系方。
申请人赵红申请在港永久居留的时序
1977年 赵红于内地出生。
2001年1月 赵与一名何姓港人在山东结婚。
2001年3月 赵申请来港的单程证。
2001年6月 赵诞下儿子。
2001年7月 赵与姓何丈夫离异。
2002年7月 深圳法院颁令赵红与何姓丈夫离婚。
2006年 内地公安部向赵红批出单程证,她同年以单程证来港,并申请香港身份证,声称已婚(未提已离婚)。
2010年10月 赵红为在内地结婚,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并声称已离婚、在港没结婚。入境处因此展开调查。
2013年 赵红向入境处申请永久居留
2019年 入境处撤销赵红的身份证,并拒绝其永久居留申请。
其后赵红就申请永久居留权被拒,向人事登记审裁处就提出上诉,但遭驳回。她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审裁处的决定,发还让审裁处重新考虑。
赵质疑公安局亦没指她欺诈
代表赵大律师质疑,审裁处错误考虑,若公安局知悉赵已离婚,是否仍会向她发出单程证,和赵是否透过欺诈取得单程证。若公安局也没有明言赵透过欺诈取得单程证,或该单程证属无效,认为审裁处应考虑相关时期的内地法律,以考虑赵未有透露她离婚,会否令她的单程证无效。
官指赵向处方称已婚属说谎
惟法官认为赵和何已离婚,不符合在港定居的所需条件,她向处方声称已婚,亦属说谎,赵是否曾作虚假陈述,答案而显然而见,不需考虑内地法律。而审裁处已考虑赵是否不合法地入境,即她是否误导入境处职员,和是否使用不合法地取得的旅行证件。法官因此裁定赵败诉,并裁定她需支付入境处的讼费。
案件编号:HCAL132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