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练涉游班非礼女学员 官称不能排除事主过敏 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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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特约演员的游泳教练陈仲维,涉于2024年任教游泳班时,以手掌扫胸一46岁女学员的臀部,他否认非礼,案件今(1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布喜后裁决时指,被告是游泳教练,教授泳术时身体难免有触碰,不能排除是X过度敏感而认为被告非礼,故裁定被告罪脱。被告散庭时与亲友在庭外展示“清白”、“无罪”的标语。

被告陈仲维(61岁,游泳教练)否认1项非礼罪,指他于2024年6月21日,在红磡大环山游泳池非礼女子X。

被告陈仲维(中)脱罪后,与亲友在庭外展示“清白”、“无罪”的纸张。(陈蓉摄)
陈仲维17岁时已成为香港游泳代表,曾为香港出战亚运会、英联邦运动会及泛亚太平洋游泳赛。
陈仲维亦一名特约演员,曾参演不同的影视作品。

X称觉被压胸后见被告笑

事主X早前供称,她当日练习水中呼吸及手部动作时,感到有手掌大力压其右胸,并拉到左边,维持2至3秒。她返回水面后,见被告在她左边看着她笑,她认为被告不怀好意,且附近除被告没有其他人,她认为被告当时的眼神似有不好的意图。

觉臀部被笃觉得是硬的

X称她当时90度弯腰站立,臀部翘起向外,双手扶住池边,被告再用下体先后触碰其两边臀部。她感到被告下体兴奋勃起,然后再“笃”落去,并觉得是硬的,同样维持2至3秒。她便借故称耳朵进水要休息,她指被告当时不断说:“呢一个池呢就我大晒嘅,所有女人都钟意佢(我),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

官质疑X在池中央大可以上水

暂委裁判官布喜后裁决时指出,性罪行的案件指控容易反驳难。X可以仔细交代非礼细节,亦可合理解释为何案发后3日才去报警。但X指被告在泳池以很大的声量骂她:“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布官认为泳池是公众地方,有其他人在场,难以置信被告会如此疯狂,胆大包天地说出这些话。

此外,既然X当时已到了泳池中央,大可以上水,但X却选择留在泳池半小时,继续练水及与其他学员闲谈,被告可以走近,令人费解。

X说法与证人Y说法有多处差异

布官又指, X的讲法与身近投诉人Y的有说法有出入,如她对Y称只感到被触摸,但庭上称除了感觉到,眼睛更追踪到被告的手,这讲法在庭上首次出现,X在早前的口供从未提及,令人怀疑是捏造。另外,X称被告骂她的内容与Y所指的完全不同,削弱了其证供的可信性。

做划水动作才有身体接触难信纳

布官指,被告自辩时称只有做划水动作时,才会与学员有身体接触,认为说法难令人信纳。被告声称的学员数目,与他向警方录口供时有分歧,但被告坚称两者无抵触,令人质疑他急于洗脱嫌疑,无理坚持有违逻辑的证供。

不能排除X过度敏感

布官总结指,被告教授游泳时难免会与学员有身体接触,尤其他的太太亦同为女助教,大可从旁协助,被告没有避嫌。惟X和被告过往的关系良好,教授泳术时身体难免有触碰,不能排除是X过度敏感而认为被告非礼,裁定被告非礼罪脱。

案件编号:KCCC184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