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金大王”涉捉女助理腰问几吋 非礼罪成囚两周 准保释候上诉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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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K金大王”之称的胡楚南涉借商讨公干事宜,在其公司办公室内以手捉一名女助理的腰及摸臀,又问她几吋腰等,女事主即日辞职。胡否认一项非礼罪,案件今(1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郑润聪裁定胡楚南罪成,并斥被告滥用其上司地位犯案,须判以阻吓刑罚,判胡入狱2星期。胡闻判后要求保释等候上诉,郑官准胡以1千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

被告胡楚南,81岁,胡良利(万益)珠宝行董事长,被控1项非礼罪,于2024年9月2日,在香港上环永乐街177至183号永德商业中心某单位内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女事主X。

被告胡楚南。(陈蓉摄)

被胡捉腰问条腰几吋

事主X早前出庭作供指,在2024年9月2日中午,胡叫X入房商讨公干的事宜,两人隔着办公桌倾谈时,X按胡要求走近他时,胡用手捉住X的腰问:“你条腰几吋呀?”X感错愕,此时胡再将她拉近,她失平衡倾向前,X觉得胡的头可以碰到她的胸,其后故双手拍X的臀部一下。

向男友倾诉后即日辞职

X之后离开胡的房间,并致电男朋友哭诉,男友建议她辞职。她同日下午向人事部递辞职信,她庞统地告知人事部的女经理胡对她“郁手郁脚”。X指该女经理说:“唉,又系咁。”她指公司有尝试挽留她,胡亦一直致电她,她感到骚扰,亦一直耿耿于怀,最后决定报警。

女经理否认曾说又系咁

X在辩方盘问时,承认她升任为胡的私人助理,获加薪1000元。辩方质疑,X在录口供时支提胡的头触及其胸,X曾激动称这不代表没有发生。辩方曾传召该女经理作供,该女经理否认曾向X说:“又系咁。”

官认为X与男友口供吻合

郑官裁决时指,辩方指X的证供与其男友证供有分歧,如其男友指X向他投诉时,未有提及被告曾碰她臀部等。郑官认为,二人的证供有轻微出入属人之常情,且X和其男友的证供,亦有不少吻合的地方,如其男友指X欲言又止,反应有别于平时等。

辩方质疑事主仍与同事有讲有笑

辩方又指,X在闭路电视中表现正常,更与同事有讲有笑,郑官认为,当时事出突然,X不知所措,亦有其他公事要处理,每人的反应不一样。X要沉淀及考虑后才报警,在闭路电视中表现正常亦不足为奇。

官为事主诚实可信

辩方指,X为不想出差及做私人助理而诬捏被告,惟郑官接纳X的解释,信她把出差当成晋升的机会,并乐意接受,且X在离职后亦容易找借口不再追究,不接纳辩方指她因“洗湿咗个头”,而要继续追究。

郑官称,有不少证供支持X的指控,其证供亦简单直接,在辩方盘问下亦没有动摇,遂接纳她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裁定胡1项非礼罪罪成。

太平绅士曾获英女皇颁授奖章

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年82岁,在内地出生,20岁来港时身无分文,靠自己打拼至得成就。被告是太平绅士,在1986年获英女皇颁授奖章,又曾获加拿大卡加利(Calgary)杰出市民及上海白玉兰纪念奖。辩方另提及,被告曾任第一届中西区主席,在内地亦有公职。来港62年,一生对香港及中国有贡献。

被告的名誉地位因本案毁于一旦

辩方称,被告以往的品格良好,本案与其性格不符,是单一事件。其名誉地位因本案毁于一旦,已算是大惩罚,望法庭酌情处理,判处罚款。

官斥被告滥用上司地位犯案

惟郑官指,法庭要判处阻吓性的刑罚,以彰显对罪行的厌恶,以及补偿事主的委屈。本案涉及被告滥用作为上司的地位犯案,二人的年纪亦相隔数十年。X在庭上多次落泪,反映事件对她造成侮辱,但被告不认罪亦没有悔意,考虑各项因素后,判处他2星期监禁。

案件编号:ESCC173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