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扮顾客劫表行 认抢劫罪等罪分别判囚6年8月及5年
两名劫匪约于1个月内,连环持刀行劫。他们先在一楝工业大厦的后楼梯,抢劫一名男子的劳力士手表和现金等。两人其后假扮顾客,到旺角一间表舖行劫,劫去9只劳力士手表和约40万元现金,合共180万元。警方其后拘捕被指为主脑的劫匪,当时他手上戴上打劫表舖所得的手表,价值29.2万元。两人今(19日)在高等法院承认抢劫等罪,法官黎婉姫判刑时指,两名劫匪在案中持刀犯案,而且案中大部份赃物都未能起回,判处案中主脑监禁6年8个月,同案另一劫匪则被判监禁5年。
两名被告:阮梓博(29岁,侍应)和巫颂贤(27岁,运输工人),同承认两项抢劫罪,首被告另承认一项袭警罪。
首被告是案中首脑
法官判刑时指,首被告为案中主脑,策划两宗劫案,并向次被告提供行劫时使用的刀。法官又指,两案的事主同遭威胁,其中表舖劫案的事主,不但无故被次被告拳打,其手指亦遭割伤流血。法官最终判首被告监禁6年8个月,并判次被告监禁5年。
后楼梯抢去男子劳力士表
案情指,首被告于2022年12月11日,开车接载次被告到新蒲岗。首被告在车尾箱取出两把刀,并带次被告到佳工力业大厦的10楼的后楼梯。其后,两人在该层的大堂向一名男子亮刀,并把他带到后楼梯,劫去他的一只劳力士表、手机和现金,然后逃去。
扮顾客称两3只表感兴趣
另一宗劫案发于2023年1月12日,首被告于下午3时许,到旺角弥敦道总统商业大厦一间表舖,表示对某3只手表有兴趣。店东回应指其中一只表稍后才送到店内,著对方届时再光临。
回店亮刀抢劫多表
首次被告于下午5时许,假扮顾客到该店。店东取出两只劳力士手表,让两被告查看。惟次被告随即取出牛肉刀指向店东,声称行劫。连同店东取出的两只名表,首被告共抢去合共9名劳力士手表,总值逾140万元。此外,首被告也劫去约40万元现金、店东的两部手机和其背包等。
在行劫期间,次被告曾拳打店东的额头。此外,店东一度未能找到自己的手机,次被告用刀割伤他的右手无名指。
首被告被截时拳打警员
于同月14日,首被告在旺角一条后巷被警员拘捕。他挣扎期间,拳打警员的右眼,最终被制服。被告被带返警署搜查,警员发现首被告手上戴上一只价值29.2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并检获约11万元现金。他被捕后承认该手表和现金,都是打劫表舖所得。
次被告则于同月18日在法律代表陪同下,带同10万元的被劫款项向警方自首。
案件编号:HCCC29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