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父涉回港探望时非礼幼女 官指女童口供存疑 全部罪名不成立
内地父亲涉回港探望子女时,趁10岁幼女睡觉时捏其胸部及用手指插其私处案,今(26日)于区域法院裁决,法官练锦鸿裁决时称,对女童X的可信性成疑,除了她描述性侵无任何受惊的反应,并能即入睡令人难以置信外,她提及向保母投诉的日期,及保母的离职原因,亦有不同版本,甚至辩方律师向她指出,控罪所指的行为,其实并无发生,X居然同意。练官指,X的说法可能是她不知所措下的反应,但法庭有责任公平裁决,同时亦无法确定她的那些证据属实,那部份属无心之失,故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练官又称,明白案件会对X和被告的父女关系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希望二人忘怀,尽快重过正常的生活。
被告Z.F(60岁,持双程证)被控4项非礼罪,指他于2022年7月至8月间的某日、2023年的某日,以及2024年1月16日,在香港荃湾某单位及香港某处,四度非礼女童X。
X曾推翻自己的证供
法官练锦鸿裁决时指出,X在接受辩方盘问时,辩方律师曾向她指出,控罪所指的罪行从未发生,X居然同意,即是她已推翻了其证供。练官认为,辩方的问题极之清楚直接,并无误解之处,虽然控方之后有尝试澄清,说法亦可能是她在不知所措下的反应,但法庭有责任公平裁决。
被侵犯后连受惊的反应也没有
练官续指出,X的证供有许多不能调和之处。X和孖生姐姐同住在主人房,姐姐睡在由窗台改建的床上,案发时如有异声,姐姐必然会被惊动。虽然X可能是因年少未有反抗,但她连受惊的自然反应亦没有,案发后随即睡去,令人难以置信。
有关保母的说法有多个版本
练官续指,X在指出她向保母的投诉时间有多个版本,先是案发后数日,之后又说是2022年9月。X另提及,保母在她投诉后数天被解雇,但其后又在时段上前后更改。就保母离职的原因,练官认为X所说的理由与保母的供词不能相容,X称保母因劝喻被告而被解雇,但保母其实因私人理由请辞,令人怀疑X是有所隐瞒。
投诉时未提及最严重部份
练官认为,X向保母投诉的话,亦应该投诉最严重的部份,但X只告知保母被摸大腿,此行为可以有与控罪无关的解释。练官称,或许X当时年纪小不懂处理,但无法分辨X的证供哪部份真实,哪部份是无心之失,故不能接纳X的说法,裁定被告全部罪脱。
案件编号:DCCC48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