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主任涉旺角偷拍裙底照 案押后让辩方索取法律意见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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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主任涉在旺角偷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6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期间被告准保释候讯。
被告庄德贤,56岁,报称采访主任。他被控于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35号外,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而拍摄情况是若非被拍摄,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及被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为,及不理会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为是否获得女子X同意。
被告庄德贤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被告姓名与香港电台一名员工同名
政府机构电话簿显示,香港电台电台及节目策划中文新闻及时事部的一名助理总采访主任,和被告同名,
案件编号:WKCC54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