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宿舍浴室偷拍两男达39分钟 称对男性身体感兴趣 判感化令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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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男学生涉在宿舍男厕放手机偷拍宿生沐浴情况,却遭其中一人当场“断正”,并发现他手机内偷拍了39分钟影片。男生被捕后称因性欲及对男性身体部位有兴趣而犯案。男生早前承认2项窥淫罪,案件今(1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辩方引述报告指被告有悔意,愿意遵守感化令。主任裁判官张志伟称,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及有悔意,亦愿意接受治疗以解决问题,判处12个月感化令,并希望他珍惜机会,不要再犯。

被告钟镇宇(23岁,学生)承认2项窥淫罪,指他于2024年9月22日在香港大学何善衡夫人堂6楼男厕内,暗中拍摄男子X及男子Y,未理会两人是否同意被拍。

被告钟镇宇在东区法院承认窥淫罪,判12个月感化令。

遭事主Y当场断正

案情指,被告与2名事主互不相识。在2024年9月下旬。事主Y在何善衡夫人堂的男厕沐浴,他在更换衣物时,发现对面厕格藏有一部电话,放在空篮子中以毛巾掩饰,其位置正对着他。Y随后在另一厕格发现被告,被告承认该手提电话属于他。

Y通知X亦被偷拍

Y其后把事件告知另一事主X,指在同日较早时间,该部手机亦拍摄到X洗澡及其裸体,二人其后报警。

被告称因性欲及对男性身体部位有兴趣

警方到场后拘捕被告,并在其电话内发现一段约39分18秒的片段,画面拍摄到事主X及Y的私处,以及被告在设置录影器材时的样子。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为性欲及对男性身体部位有兴趣而犯案。

愿接受治疗以解决问题

辩方指,被告的感化报告内容正面,他有真诚悔意,亦愿意遵守感化令。张官判刑时指出,考虑到被告坦白认罪及有悔意,亦有接受治疗以解决问题,遂接纳感化报告内容,判他接受感化12 个月感化令。

案件编号:ESCC336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