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学生会两男女前成员等涉诈骗会款约75万 案件将转区院审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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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学生会2名前男女成员涉骗取学生会款约75万,被控串谋欺诈等罪名,今(11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两名成员均有上庭,他们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押后至明年1月8日再提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两人准保释候讯。
女被告的同居男友亦涉嫌有份参与及疑曾洗黑钱,但他今日缺席聆讯,法庭发出拘捕令。
案中两名被告今早有到九龙城法院应讯。(资料图片)
3被告被控串谋欺诈及盗窃罪
3名被告:陈俊暹(21岁,学生)、翁碧淇(24岁, 客户服务员),及朱棨燊(28岁,无业),3人同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8月16日期间,在港串谋诈骗庄佩贤,即向庄讹称庄须向3名被告报销某些款项,诱使庄以浸会大学学生会名义,在恒生银行及东亚银行开立账户,并从中提取74.94万元。3人同被控一项交替性的盗窃罪,指他们于同期同地偷窃港币74.94万元。
未出庭被告另被控3项洗黑钱罪
今日未有出庭的被告朱棨燊,另被控3项洗黑钱罪,指他于2023年5月17日与2024年7月30日,在港处理1笔于众安银行帐户内,总额为133.1万元的款项、1笔于MOX银行帐户内64.7万元的款项,及1笔于渣打银行帐户内66.9万元的款项,全部或部份涉可公诉罪行得益,但仍处理该款项。
案件编号:KCCC326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