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生与15岁女友性交乘机肛交 并称想试好耐 官斥续犯案囚2年
浸大男生涉与一名15岁少女相识不久便成男女朋友,他在二人第一次见面时诱使少女性交,之后多次发生性行为。有次他趁少女背向他时乘机肛交,并称:“你忍吓啦,我想试好耐㗎喇。”少女后来受不住其控制欲,两人终告分手,但被告仍常在其楼下等她,她最终报警。被告早前承认多项非法性交罪,经审讯后被裁然鸡奸罪不成立,但与21岁以下女子肛交罪成。案件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谭耀豪指被告利用事主年轻并对性好奇,诱使她性交之余,亦有拍照及拍片,且重复和持续犯案,判他入狱两年。
被告江宇轩,现年25岁,报称学生。他原被控1项鸡奸罪,指他于2023年6月某日,在将军澳宝盈花园某单位,在15岁的女童X不同意下肛交,他经审讯后被裁定属交替控罪的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成。另他开审前已承认5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
求情称无使用暴力
辩方求情时同意被告在半年内犯案,曾拍摄事主照片和影片,但强调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保留该些照片和影片,他在案中亦没有使用暴力,
女事主有严重抑郁和焦虑
法官判刑时透露,被告案发时就读浸会大学社会学学系,一度因本案被还押,令他未能继续学业。他在高等法院获准保释后,继续就读该学系,现时为4年级学生。法官引述事主X的创伤报告,指她有严重抑郁和焦虑,属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症状。
第一次见面已诱使X性交
法官指,被告和X认识后不足两星期便第一次见面,期间被告诱使X性交。被告利用X的年轻和性好奇犯案。他首次和X性交时,起初并没有使用避孕套。被告其后和X性交时,他有使用避孕套。他重复和持续犯案,期间曾拍摄照片和影片。他被裁定罪的非法肛交罪,以两人同意肛交为判刑基础。法官接纳被告有悔意,认为重犯机会不大,最终判他监禁两年。
两人交往期间多次性交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发时23岁,他在2023年1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当时15岁的X。其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侣,并于同年2月11至8月1日多次性交,X当时未满16岁。
趁X背向时乘机肛交
两人其中一次性交,于2023年6月某日,在被告的将军澳宝盈花园住所发生。X性交时曾经转换位置,背向被告,被告便借机会与X肛交,并称:“你忍吓啦,我想试好耐㗎喇。”其后,被告才把下体拔出。被告同年8月10日被捕,他警诫及录影会面承认曾经和X性交,但否认和她肛交。
要X食药致她经期不准
审讯时播放X的录影会面,她称和被告透过Instagram认识,其后拍拖。被告指有人在12、13岁时已性交,借此游说X和他性交。被告当时要求她“食药”,终令她经期不准,需向中医求诊。
分手后仍在楼下等她及午夜来电
X续称,曾为被告的控制欲而争吵,被告会干涉她的发型和衣著,要X按他喜好打扮,又要X在手机安装具追踪功能的程式,以使被告能追踪她的位置,但遭X拒绝。两人于2023年7月尾至8月初时已分手,但被告仍在X楼下等她,又凌晨来电令她无法入睡,感到很大压力。
案件编号:HCCC27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