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主席妻涉大手买股擡股价 裁虚假交易罪成 判囚8月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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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市公司主席的妻子,2014年底涉在收市前大手扫入股票,意图擡高股价,以减被追收保证金的压力。主席妻早前遭证监会起诉,她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虚假交易罪成,今(17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刑。裁判官施祖尧斥被告连续带动股价上升3日,市民或会受虚假的操控误导,并足构成重大损失,案件与公众利益攸关,必须判阻吓性刑罚,判被告入狱8个月,并须支付5.3万元调查费用。
女被告王玉兰,63岁,案发时为中国全通(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被控3项虚假交易罪,指她于2014年12月29至31日,在证券市场就中国全通发出连串买盘指示,意图使有关交易有可能造成中国全通在行情或股价上出现虚假,或误导性的表象。
女被告王玉兰在沙田法院被判囚8个月。(资料图片)
女被告在收市前数分钟发买盘指示
案情指,女被告是中国全通主席陈元明的妻子,相关时间,陈透过其全资拥有的创域有限公司,持有3.81亿股中国全通股份。2014年12月29至31日,女被告在收市前最后数分钟内,透过其私人证券帐户,以高于市价发出一连串中国全通的买盘指示。
中国全通已被取消上市地位
中国全通于2009年在港交所上市,因未能满足联交所复牌指引,于2023年1月16日被联交所取消其上市地位。
辩方指被告已退休闲时做瑜伽
辩方求情指,被告已退休,闲时做瑜伽和练字,多数时间会回乡照顾两老,没有重犯机会,望能判缓刑或罚款。
官称股市在瞬息万变3日足构成重大损失
施官判刑时斥女被告作虚假交易,连续带动股价上升3日,市民会被虚假的操控误导,造成实际金钱损失。在瞬息万变的股票市场,3天足以构成重大的金钱损失,案件与公众利益攸关,必须判阻吓性刑罚,判监1年,考虑到控方有延误,酌情减刑后判被告入狱8个月。
案件编号:ESS28370-2837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