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200万入找换店保险柜在邻店被盗 2少年认欺诈判教导所
男子拿200万现金到找换店买泰达币,期间被2名少年指示将现金放入“保险柜”,惟男子之后发现卖家失联,他要求退款时,惊悉找换店墙壁与邻店打通,原放在“保险柜”的现金亦已不翼而飞,两少年即“捐”入保险柜逃走,惟一人爬出时被截停,另一人亦稍后被捕。两少年早前承认1项欺诈罪,案件今(19日)于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郑念慈指,被告有预谋并伙同犯案,涉款庞大,案情严重。二人只是弃卒,考虑到更生对年轻人而言更符合社会利益,判他们入教导所。
两名被告:梁晋玮及郭梓浚,均19岁及无业,承认于2024年11月8日连同他人藉欺骗向事主黄伟东,讹称会提供约25万泰达币,诱使事主交出港币200万元。
两被告见事败捐入保险柜逃走
案情指,事主在网上联络到1人称可在尖沙咀一间找换店作泰特币交易,事主跟指示到店舖后,两被告叫他把将现金放入店内一个“保险柜”。惟事主放下款项后发现原本联络他的卖家失联,事主即要求退款,并惊悉找换店的墙壁与邻店打通,两被告见状即“捐”入保险柜逃走,一人爬出时被截停,另一人亦被捕。
有男子曾入邻并带走黑色袋
两名被告警诫下均称:“我无攞走过啲钱。”他们称在Facebook找到此工作,每次完成交易可获1千元报酬及百分之10的佣金。闭路电视显示,1名身份不详的男子曾进入找换店邻店,及后带着黑色大行李袋离开。
梁称FB找工时不知是诈骗
被告梁晋玮的律师求情指,梁起初在Facebook揾工时,不知道是诈骗,他与事主交收时才知,梁所写的求情信亦反映其悔意。被告郭梓浚的律师则指,求情信显示郭有悔意,郭母希望儿子尽快获释。法庭早前亦有为两被告索取教导所报告。
官指二人非主谋只是弃卒
暂委法官郑念慈判刑指,被告最大求情理由是认罪。考虑到涉款庞大,二人有预谋兼伙同犯案,但他们不是主谋,只是弃卒。由于二人年轻及没案底,更生对他们来说更重要,亦更有利社会利益,遂依报告建议判他们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DCCC47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