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男女禁锢女子后勒索兼迫口交 官指须重整人生观 判更生中心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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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少男少女涉与其他童党禁锢一名19岁女子,期间曾掌掴、勒索,并有迫女事主口交,他们早前承认禁锢、勒索及非礼等罪,案件今(22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庭上透露,17岁的男被告,犯本案后仍与坏分子联络,更疑涉其他案, 18岁的女被告刚诞下女儿,却仍过著不负责任的生活。暂委法官温绍明指两人未有改过,浪费宝贵人生,认为他们急需强而有力的外界介入,以重整和纠正他们的人生观,判二人入更生中心。
男被告林炜权(17岁)及女被告王滢睎(18岁),男被告在审讯中途承认1项非礼罪,女被告则承认非法禁锢、袭击及勒索3罪。
帀佲男女被告在区域法院认罪,被判更生中心。(黄浩谦摄)
女事主被带到后楼梯掌掴
案情指,19岁女事主X在Instagram认识一名男子,并成为其男友,X与这男子分手后,获邀到该前男友住所,惟她到步后被女被告等童党带到后楼梯掌掴,女被告掌掴X时自己亦受伤,她便向X索取4000元,并要X去酒吧打工还款;男被告则要X为他口交。X翌日向社工揭发事件。
女被告求判社会服务令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师求情指,报告不建议她接受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认为她适宜入更生中心。惟女被告不想,称她在还押期间,已感到焦虑和寝食难安,希望可判她社会服务令,或为她索取心理和精神报告。暂委法官温绍明质疑,难道她入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女被告刚诞下一女
温官指案情严重,事主被禁锢失去自由,更遭人侵犯,斥两被告的作为极为恶劣,若他们是成年人,刑期必定以年计算。二人在案发后没有改过,继续与不良分子交往,男被告并有接触危险药物,及卷入其他刑事案;女被告则诞下女儿,并继续不负责任地生活,令到女儿身体出现问题。温官斥女被告自顾不暇,诞下女儿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官认为两被告需重整和纠正人生观
温官指,被告急需强而有力的外界介入,最需要重整和纠正人生观,彻底切断与不良分子的联系,避免继续沉沦,伤害爱他们的人,浪费宝贵人生,判两人入更生中心。
案件编号:DCCC 96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