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气体明年6.14起纳药剂制品规管 业界销售须注册及领药商牌照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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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30日)提醒业界,由2026年6月14日起,医疗气体将纳入药剂制品的法定规管,若要在本港市场合法销售,必须先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从事医疗气体的制造、批发或零售业务的公司,亦必须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领取相关的药商牌照。若尚未向管理局申领牌照或注册,须在上述规管生效前尽快行动,以免触犯法例。
卫生署今日提醒业界,由2026年6月14日起,医疗气体将纳入药剂制品的法定规管。(资料图片)
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24年6月14日决定将医疗气体纳入《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下的药剂制品规管,并将含一氧化二氮(笑气)和一氧化氮的医疗气体按处方药物规管。管理局给予业界两年时间准备,以便取得相关牌照,并为其相关产品注册。
就有关规管内容,卫生署指今日已再次去信提醒业界并通知其他持份者。申请相关牌照及注册的详情,可浏览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网页或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有关规管医疗气体的资讯,则可浏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非法管有或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或处方药物,以及无牌制造或批发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判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