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隐瞒欠债被判社服令 涉违令未履行责任 还押至下月再判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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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长隐瞒个人债务申请延迟退休,并骗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遮仔会)向他批出逾6 万元贷款。警长本年2月承认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及欺诈罪,被判220 小时社会服务令,惟他违反该命令。他今(30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0日,以待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候讯。
被告林江龙(前警长)被控1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指他作为警长,于2021年4月27日,在港意图在“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的债务申报表格,作虚假陈述,即声称他没有未偿还债务;及从未受个人自愿安排的规限,意图误导香港警务处。
被告林江龙未有履行社会服务令,今在西九龙法院被还押。(资料图片)
林另被控1项欺诈罪,指他于2018年7月30日,在港欺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有一份申请表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的贷款申请表上,未披露他所有未偿还债务,意图诈骗诱使该互助社向他批出62,280元贷款。
案情指,在2021年4月底,被告向警务处申请参加“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在申报表格上讹称他没有任何未偿还债务,亦从未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
廉署后来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发现,被告申请时尚欠两间财务公司及储蓄互助社债务共约24万元,并曾经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
被告同时承认他于2018年7月底,向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隐瞒他当时在两间财务公司欠债约71万,诱使储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贷款。
案件编号:WKCC455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