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莲觉苑前工程经理涉欺诈 涉工程费逾50万元 案将转区院审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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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莲觉苑前助理建筑工程经理,涉嫌隐瞒利益冲突,令寺院把21项维修保养工程,外判予其妻的工程公司,涉及工程费用逾50万元。该名前工程经理被廉署控以3项欺诈罪及1项企图欺诈罪,案件今(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需答辩,控方表示案件将于区域法院处理。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2月13日,以待转介文件,被告准以1万元保释,期间不可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高宇星,36岁,报称工程经理,被控3项欺诈罪及1项企图欺诈罪。其中3项欺诈罪指,被告于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藉作欺骗,即向东莲觉苑隐瞒或没有向其披露他或他的妻子在欣雅专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权益,而该高宇星是东莲觉苑的员工并有责任向东莲觉苑披露所有现存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东莲觉苑委聘欣雅进行 21项维修工程,而导致欣雅获得利益,或东莲觉苑蒙受不利。
被告高于星。(朱棨新摄)
被告高于星。(朱棨新摄)
此外,他亦被控向东莲觉苑的员工虚假地表示,有关17项维修工程的采购工作,已按东莲觉苑的采购政策妥为进行,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些员工,批准委聘欣雅专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后向欣雅付款。
至于企图欺诈罪,则指被告于2024年2月23日,向东莲觉苑的员工虚假地表示,于香港跑马地山光道15号东莲觉苑寺院入口大门铁闸重新涂漆和移除铁箱工程的采购工作,已按东莲觉苑的采购政策妥为进行,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该些员工,批准委聘欣雅专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后向欣雅付款。
案件编号:ESCC1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