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60岁妇道图予汇丰银行职员$100助开户口 获准保释待审

撰文: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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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60岁妇人,控告她涉嫌在本周一(5日)下午到汇丰银行大角咀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银行户口时,以100元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她开设个人银行户口,案件今午(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被告张莉今年60岁,是退休人士,她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被告今日并无答辩,裁判官朱文瀚将案件押后至3月4日再提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指,张莉于周一下午到汇丰银行大角咀一间分行申请开设个人银行户口。一名汇丰银行员工指示被告透过银行手机应用程式提交申请,惟被告未能完成有关申请。被告涉嫌于同日向该名汇丰银行职员提供贿款100元,以协助她在汇丰银行开设个人银行户口。

该名汇丰银行职员当场制止被告并拒绝其要求,随即向银行汇报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同日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公众,切勿行贿银行职员以获取服务。任何人士如遇到怀疑贪污情况,应立即向廉署举报。廉署24小时举报热线:25 266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