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医学博士生认偷拍裙底 求情称事后有参与社会活动 押后判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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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医学博士生涉在大埔新达广场扶手电梯偷拍女子裙底,操普通话的被告,今(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认罪,求情称在科研方面成就出色,曾发表过多篇论文,事发后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考虑到被告背景良好,先为他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1月26日判刑,强调仍有机会判监。

被告田天(29岁,中文大学研究生),承认于2025年9月23日,在大埔新达广场1号扶手电梯,操作流动电话拍摄女士X的衣服下方,答辩时需普通话翻译协助。

被告田天在粉岭法院承偷拍女子裙底。(资料图片)
下月起全港将有14个处所实施“先行先试”垃圾征费,其中一个试点未大埔新达广场。(洪芷菁摄)

被告田天在向上的上行扶手电梯偷拍示资料图片,被告及事主不在图中

扶手电梯偷拍时遭途人目睹

案情指,被告当日在新达广场一条上行的扶手电梯时,他站在34岁女事主后方,被告用手机拍摄女事主裙底,却被附近一名男途人目睹,女事主得知后要求检视被告电话,发现5张她的裙底照,随即报警。被告被捕后承认一时冲动犯案。

妻子是医学博士

辩方求情指,被告是医学系的博士研究员,妻子亦是医学博士。被告犯案没有预谋,只是一时冲动,他承诺不会重犯,现已悔不当初。被告在科研方面的成就非常出色,发表过多篇论文。他在事发后积极参与了很多社会活动,亦上了精神健康和情绪治愈的课程。

案件编号:FLCC 23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