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一性侵多名音乐男生 求情称读神学准备与女友结婚 判囚43月
曾参加电视台节目《中年好声音》的歌唱导师林俊一,涉在多年间多次在上课期间,以按摩及改善唱功为由,性侵多名跟他学唱歌的男学生,及拍摄他们的私处,当中亦有未成年男童,有事主指林曾说:“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林经审讯后裁定被告9项非礼及两项普通袭击罪成,案件今(26日)于区域法院判刑,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钟伟强判刑时指,报告指被告仍坚持有人说谎,觉得自己无罪,求情又透露他修读神学,并准备结婚。但考虑本案涉未成年男童及违反诚信,被告行为对非同性或双性倾向事主影响特别深,判林入狱43个月。
林早前被定罪后获准保释,今判刑后要返回监狱服刑。
经审讯被裁定非礼等11罪成立
被告林俊一(38岁,歌唱导师)早前被裁定9项非礼及2项普通袭击罪成,其余8项不成立。控罪指他于2019年2023年间,分别于长沙湾顺利商业大厦、葵涌豪华工业大厦及长沙湾昌发大厦,两度猥亵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礼或袭击另外9名男子。
被告坚称有人说谎自觉无罪
钟官关注,据心理专家报告指,被告仍然觉得无罪,坚称是有人说谎,惟辩方在书面陈词中提及,被告已反思己过,决心改过自新。钟官质疑,既然被告觉得自己无错:“即系话佢以后犯案小心啲?会改过啲犯案手法?”
辩方指被告因报道而身败名裂
辩方解释指,被告没有否认部分与事主的触碰,亦有尽量就定罪提供说法,案件亦为将来被告就人与人之间的相处界线上了一课。辩方强调,被告因传媒报道身败名裂,难以返回本身的工作岗位,重犯的机会低,明白监禁式的刑罚无可避免,惟望法庭判处较短的刑期,令被告可即时获释。
被告曾有超过500学生
钟官判刑时指出,被告于1986年7月在内地出生,不久后来港与父团聚,父母均已退休。被告自15岁起与父亲决裂,其后自力更生,曾任地产经纪,自2016年起任教唱歌,月入3至4万元。钟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案底,在歌唱比赛获奖无数,有超过500位学生,桃李满门,对音乐界有贡献。
修读神学准备与女友结婚
被告同时有进修神学,成为了基督徒,亦计划与女友结婚。辩方同时呈上事主亲友及女学生所撰写的求情信。
被告对非同性与双性倾向事主影响尤其严重
钟官指,接纳被告的侵犯行为在同类事件中不算严重,惟案件涉及违反诚信,被告利用歌唱导师的身份,以提升歌唱技巧为由侵犯,妄顾他人感受,只求满足个人欲念,对非同性或双性倾向的事主影响尤其严重。
行为持续5年非一时冲动
钟官斥,被告的行为卑鄙,持续5年,涉及7名事主,反映他犯案非一时冲动。被告亦没有悔意,辩称犯案因与男性相处界线模糊,他并没有犯罪意图。本案对部分事主造成创伤,影响他们建立亲密关系及需接受治疗。
案件涉及未成年儿童
钟官引述案例指,案中涉及未成年儿童,故须判处阻吓性刑期,以彰显大众对此的厌恶,为受害人及其家人申冤,考虑本案涉侵犯未成年及违反诚信等因素,就罪成的9项非礼及2项普通袭击罪,判囚43个月。
大部份事主是被告的学生
被告为一名自由职业者,教授唱歌,本案事主大多为其学生。事主X在案发时未满16岁,为被告的学生。事发时正在上课,被告要求他躺在地上做一些舒展的动作,又问X有没有自渎,并要求X脱去短裤让被告观看。在X拒绝后,被告仍扯下其裤子,并用手握住其阳具郁动约2分钟。X当时感到惊慌及觉被侵犯。
曾想事主X称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
在2023年7月1日,被告再次问X有没有自渎,又突然用他的拇指及食指,隔住内裤按其阳具1-2秒。X称感到不舒服,惟被告对他说:“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
以音频治疗为摸事主C下体
在2021年3月1日,被告以“音频治疗”为由,声称此治疗可能对C的发声有帮助,在C同意后,指示他脱去衣服,摸及拍摄其下体并说:“你嘅啫啫仔好得意。”
以按摩开声等理由再非礼多人
其后被告多次以按摩、改善唱功、开声、修眉、化妆及涂药膏等原因为由,多次非礼另外8名男子,行为包括抚摸及拍摄他们的性器官、按压耻骨、吻面、揽及摸腰等。
为事主F手淫及口交
被告亦曾要求其中一名事主F为其手淫及口交未果,于是反之为F手淫及口交,更在F的肚上射精,行为至F也射精才停止,F事后感尴尬。
事主I访问被告被性侵
本案另有一名非被告学生的事主I,在2008年,他因进修的课程须找被告作人物专访,故到被告的家中做访问,之后被告说可以指导I歌唱技巧,却突然把I推在床上,脱去I的内外裤以及自行脱去自己身上的所有衣物,并用身体压在I身上,把阴茎靠近其面部,要求I为他口交被拒,及后被告把手指插入I的肛门及握住其阴茎,被告其后亦自渎并在I身上射精。
在2023年7月9日,X在上结他课时,告知结他老师黄先生有关事件,在黄的建议下向社工求助及报警。在案件被公开报导后,其他事主相继报警。被告其后由内地过关返港时被捕。
案件编号:DCCC2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