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加快北都大型项目审批 涉500伙以上私楼、百万呎商业项目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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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积极发展北部都会区,发展局近日公布“加快大型私人发展项目的发展审批”,并联同规划署、地政总署及屋宇署三部门,加快发展项目处理及审批流程。新措施主要针对500伙或以上大型住宅发展项目,以及总楼面在10万方米或以上的商业项目及相关创科产业发展项目等,以配合北部都会区发展步伐。

上述措施将适用于全港范围,包括北部都会区及非北部都会区的项目,以回应去年《施政报告》中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程序”建议。

缩短审批流程 涉500伙以上私楼项目、逾百万呎商业项目

整个缩短审批流程,主要针对的私人发展项目包括伙数达500伙或以上的住宅发展项目、总楼面在10万方米(约107.6万平方呎)以上的商业发展项目,以及所有相关产业发展,包括创新及科技、教育、医疗及卫生、旅游、物流、绿色能源,以及艺术、文化与创意产业等,包括其他具策略性重要意义、或获政策支持而需要快速处理项目。

是次联合三个部门,其中规划署至少80%查询及申请须在6个月内完成,为确保及时处理,建议在现行法定规划申请流程之外,并行设立一个三层监察/上报机制,此机制亦适用于申请前查询。

地政总署收到大型租契修订/换地申请等,须在20周内提交至地区地政会议,而收到有效申请后,须于10周内向申请人发出满意纸,或于8周内转达政府部门意见予申请人,若申请人与政府部门意见存在分歧,地政总署会协调相关部门为申请人解决分歧;若未能解决,地政总署考虑将个案提升至政府高级别分管机关,按发展局通函指引提供指示及解决。

建筑图则处理时间由60日缩短至45日

屋宇署在处理北都项目一般建筑图则在首次提交或重大修订处理时间,由60日缩短至45日,在北都及非北都项目无重大规划、地政或消防安全问题前提下,至少80%一般建筑图则可于首次或第2次提交时获批。

发展商是次主要透过为各部门设定明确的内部时限以供遵循,责成规划署、地政总署及屋宇署密切监察遵行情况,并设立高层次介入的上报机制,能更及时地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或挑战,从而加快发展审批。在处理与土地发展相关的申请时,各部门应继续遵循发展局第1/2024号一般通告“采取便利协作思维”中所述的政策方向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