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涉非礼并图奸继女 事主洗澡后衣服不见了 回房更衣遭性侵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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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涉嫌三度非礼未成年继女,其后更涉企图强奸,他否认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企图强奸等共4罪。案件今(22日)于高等法院开审,庭上播放女事主X的录影会面,她称被告以“妈咪叫我监住你”为由,要求与她同浴,之后两次事件,她都在洗澡后发现衣服不见了,被告叫她到房间更衣,期间被告以检查她的下体是否洗得干净为由而侵犯她。

被告C.C.P被控1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2项非礼罪及1项企图强奸罪,指他于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的某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围某单位,非礼及企图强奸年龄在13至15岁之间的女童X,以及对她作出严重猥亵作为。

被告CCP否认非礼及图奸继女,在高等法院受审。(黄浩谦摄)

承认事实指,事主X在2008年4月于香港出生,其父母在2022年正式离婚,母亲与被告为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在2023年结婚。

要求共浴称X母要求

庭上播放事主X的录影会面,X以叔叔称呼被告。她指出首次事发于家中浴室,她把更换的衣物放在洗手盘旁边,其后被告走进浴室要求“一齐冲”。X问为何时,被告答:“妈咪叫我监住你。”X称,当下感到奇怪,因为其生父也不会要求一起洗澡,她与被告关系亦不算亲密,不理解母亲为何会准许。

第二次共浴帮X洗下体

X指,第二次事件与首次雷同,被告同样要求一起沐浴,惟他以X“洗得唔干净”为由,帮X冲洗下体,期间用手指插入其下体。X当时表示很痛,惟被告回应指:“系痛左啲,但要洗干净。”

被告入房要求检查下体

她洗澡后,发现本身放在洗手盘旁的衣物不见了,被告著她到房间更衣,惟被告之后入房,称要检查她下体是否洗得干净。X于是躺在床上,但感到被告用舌头舔其下体。

第三次事件同样洗澡后衣服不见了

X指,第三次事件发生在被告房间,当日她洗澡后再次发现衣服不见了,被告让她到其房间更衣。被告再次要求检查她“洗得干唔干净”,她遂趴下让被告检查,其后感觉“有嘢吱左喺下体”,并觉得疑为男性性器官在她的下体附近并想插入。

指被告曾尝试几次

X忆述,她当时表示“好痛”,被告表示:“唔搞住。”但又再尝试几次。其后被告表示:“睇紧洗得干唔干净。”她感到有液体碰到其下体,被告有用纸巾帮她清洁。X称感到不适。

告知学校姑娘揭发

X称,她其后与学校的“姑娘”会面,提及因母亲没有守秘密,故不喜欢母亲。“姑娘”追问下,X向她概述事件,并由“姑娘”转告学校及揭发事件。

案件编号:HCCC18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