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执业证书下半年交立会审 教局研须达进修时数、无刑事纪录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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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施政报告》提出,研究修订《教育条例》,引入教师执业证书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教育局局长蔡若莲表示,当局已展开修例工作,预计今年2月征询委员会意见,下半年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予立法会审议。她指,教师要取得执业证书要求,符合专业进修、无刑事纪录、在校执业等。教育局副秘书长刘颖贤提到,目前每位教师须每3年完成150小时教师专业进修,当局会循此基础上思考安排,“150小时入面,有几多小时要有呢?”

去年《施政报告》提出,研究修订《教育条例》,引入教师执业证书制度及定期更新要求。(资料图片)

蔡若莲出席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时表示,引入教师执业证书要求,既可保障教师专业,形象可与其他专业看齐。她表示,教师要取得执业证书,须符合专业进修、无刑事纪录、在学校执业等。而证书亦设有年期限制。

教局:每3年150小时专业培训“基础”上考虑

教育局副秘书长刘颖贤提到,目前教师注册属终身制,注册制度不变,只是额外引入执业证书。她表示,执业证书其中一个要求,是符合教师专业发展,目前教师每3年完成150小时专业培训,当中有30小时为核心培训,大部老师都符合要求。她指,当局会循此基础上思考安排,“150小时入面,有几多小时系要有呢”,亦会研究培训安排。

蔡若莲指,当局现已开展修订《教育条例》的工作,研究引入执业证书和定期更新要求,确保所有任教于香港学校的教师均为适合及适当人选,维护教师团队的专业质素。局方将于今年2月征询委员会意见,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予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