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陈凯港隐瞒身份借2600万 提上诉称有披露任职警司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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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海港Sir”的警司陈凯港,被指与一名男商人于2019年串谋向两间银行隐瞒其警司身份,并讹称受聘于私人公司,以获取逾2600万元的按揭贷款。两人被裁定欺诈罪成,陈和商人分别被判监6年半和5年。两人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案件今(3日)在上诉庭处理。代表陈凯港的律师陈词称,陈有把警司粮单等文件交予按揭贷款代理,亦指陈有向银行称他是警司,疑代理为赚取佣金,在申请时造假。上诉庭法官质疑为何当时会未对核对清楚,听取陈词后称,会在6个月内下裁决。

上诉人陈凯港及汪浩毅,同被控两项欺诈罪。经审讯后,陈被裁定两罪均成立,汪则首罪罪成。

“海港sir”陈凯港涉案时任沙田警区助理指挥官。(陈凯港fb)
“海港Sir”陈凯港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被判囚6年半。(Harbour Chan fb图片)
“海港sir”陈凯港上诉称他申请按揭时,有透露他任警司。(陈凯港fb)

陈称有把警司粮单等资料交多代理

就陈向东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时,未有提交警司的粮单,代表陈凯港的资深大律师许绍鼎陈词指,陈把警司粮单和涉案的出众分红协议等交予按揭贷款代理,由代理处理申请,质疑代理疑为了赚取佣金,在案中做假。陈之后到东亚的办公室核对资料,没有看过申请表。

官质疑为何当时未核对资料

三名法官多番质疑其说法,其中法官杨家雄指身居要职的人,都应知道申请表重要,但陈竟称前往核对资料时,没有看过申请表。法官陈庆伟则指,若代理作假,为何他们处理申请时,不提及陈的15万元警司月薪。许回应指,代理可能“贪方便”,认为只以出众分红协议,足以令银行批准申请,不需再呈交其他资料。

强调陈有向银行透露是警

许强调,控方案情有很多疑点,原审法官未有处理,如陈之后到东亚的一间马鞍山分行开户,以作日后还款之用,当时陈有向银行职员称他是警司。判刑方面,许指原审法官采纳过高的量刑起点,又指陈曾经偿还涉款。

案件编号:CACC111/2024CACC1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