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GF助两人勒索“男友” 上诉庭指原审因年纪轻判不当 改囚4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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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在16岁时与两男合谋,她先以“兼职女友”(Part time girlfriend, PTGF)身份引一名男客人到酒店见面,并在男客人往洗澡时,开门让两同谋入房勒索。两名同谋认罪后被判囚超过3年,女生经审讯后只被囚18个月。上诉庭早前认同女生判刑太轻,改判她入狱4年,今(10日)下判辞指,虽同意女生很大机会不是主谋,但她不但参与,并有协助,认为原审官过分看重女生犯案时的年龄及其精神状态,判刑有不当之嫌,认为起刑点应为4年9月,考虑到女生原本快将出狱却被加刑,判她入狱4年。

女被告张羽妍(现约20岁,学生,下称:张),经审讯被裁定一项非法禁锢及一项勒索罪,指她于2021年9月13日至14日,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禁锢事主X;及为获益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事主交出港币150万元。张案发时16岁,原审时被判囚18个月。同案另外两名男被告:张炜贤及梁正贤,早前认罪,分别囚3年4个月及3年。

女被告张羽妍原被判囚18个月,但上诉庭认为太轻,改判她入狱4年。(黄浩谦摄)

张开房门让同党入房勒索

上诉庭3名法官彭伟昌、陈庆伟及杨家雄在判辞指,张在案中先指示X前往洗澡,继而打开酒店房门,让其他同党进入,并到浴室拍摄X的裸照。上诉庭指,这是计谋的一部份。其后,张更协助首被告张炜贤取得X的身份证。X前往银行柜员机提款时,张在附近守候,亦积极参与制作涉案的摸胸影片。

虽非筹划人起刑点亦应为4年9月

上诉庭认为,基于张的年纪,她很大机会不是背后的筹划人,但是她不单参与勒索,更从旁协助。在考虑她的角色和罪责后。在考虑她的角色和罪责后,上诉庭认为恰当的量刑起点应为监禁4年9个月。

案件延误多由张造成

原审法官崔美霞在判刑时指案件审理长达四年,对患有精神病症状的张造成一定程式的负面影响,因此减刑4个月。惟上诉庭指,张经过9次提讯后才表示不认罪,更在审讯时提出了一系列申请,本案绝大部分的延误是张造成。

原审官过份强调张当时的年纪及背景

上诉庭又指,原审法官另一犯错之处,是过分强调张的犯案年龄及医疗背景等个人情况。上诉庭强调,若案件性质严重,被告年纪轻和身体欠佳等个人背景,在求情时的比重是极其有限的,甚至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足轻重。

快将出狱时被加刑获额外扣减

惟上诉庭同意张犯案时年仅16岁,的确是年轻,若非她的精神状态不稳,她有机会被判入教导所,上诉庭因此减刑3个月。此外,上诉庭早前审理时,张还有3天便服毕原本的刑期,但现时需再服刑30个月,对张是一个不少的打击,上诉庭因此减刑6个月。因此,张的刑期为4年。

事主X被人拍裸照勒索

案情指,当天张与男事主X相约在酒店房见面,张叫X先去沐浴,张进入浴室约一分钟后,三名男子冲入浴室,拉走张并开始拍摄X的裸体,又指X“搞”他们公司的“女生”。X其后被带到银行提取现金,闭路电视拍到张在银行外徘徊。

X另被迫拍非礼张的影片

同日凌晨,X被带到水疗浴室,其中一名男被告要X隔著张的衣服摸她的胸,又指示张在被摸时大叫非礼两次,并拍成影片,以勒索X更多金钱。其后张告诉X,明天他们会和X一起去提款。翌日张、两名男子与X到3间银行提取共150万元。X借机写纸条告知银行职员报警揭发。

案件编号:CAAR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