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公司前总监涉收6.7万贿款 向竞争对手转介3客户 遭廉署起诉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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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3日)落案起诉一名秘书公司前总监,控告她涉嫌收受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公司三个客户转介予竞争对手。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秘书公司前总监,控告她涉嫌收受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公司三个客户转介予竞争对手。(资料图片 / 苏炜然摄)

59岁被告苏淑仪,是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前公司秘书部总监,被控6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两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方圆是一间企业服务公司,提供多项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被告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案发期间,收到3个客户的服务要求,包括拟备年度内部监控检讨报告、起草年报,以及公证和文件加签服务。6项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收受卓富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名董事贿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将上述三个方圆的客户共40万元之合约转介予卓富德。

两项欺诈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其中一个客户讹称方圆无法为该客户提供服务,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客户以共30,000元委聘卓富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