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认选举期间转贴呼吁杯葛选举贴文 判囚2月准缓刑1年半

撰文: 陈晓欣
出版:更新:

六旬妇涉在2025年选举期间,在Facebook转载上环暴动罪脱男子汤伟雄呼吁他人杯葛选举的贴文,今(2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1项煽惑选举不投票罪。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指,控罪牵涉选举性质严重,关乎香港市民福祉及利益,任何人在选举时作出这样的非法行为,会对香港整体构成负面影响。被告可能看完帖文便转发,但不能忽视可能引致的严重后果,遂判监2个月,准缓刑18个月执行。

女被告马惠铃在西九龙法院承认煽惑选举不投票罪,被判缓刑。

女被告马惠铃(61岁,家庭主妇)承认在2025年10月24日至11 月14日,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藉公开活动而作出非法行为,在“Bonney Ma”的 Facebook 帐户转载一则贴文,而该贴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选举中不投票。

案情指,汤伟雄于2025年10月22日在Facebook发文呼吁他人杯葛选举,包括叫人不投票。马同月转载帖文至个人 Facebook,贴文直至同年11月14日仍然公开,马同日被捕。警方检查马的手机发现涉案贴文,马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持有该帐户,贴文亦可供他人看到。

案件编号:WKCC 527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