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条例生效3日 房屋局收340伙登记申请 占全港数量约0.3%
撰文: 林远航
出版:更新:
用以取缔劣质㓥房的《简朴房条例》本周日(1日)正式生效,一年登记期同日展开。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今日(3日)表示,截至下午5时,共收到约340个分间单位的登记申请,涉及110个楼宇单位。当局指,在收妥相关资料和文件后,专责小组会于15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告知申请结果。
当局早前统计,全港共有约11万个㓥房单位,即法例生效3日以来,申请登记的单位数目占总数的0.3%。
《简朴房条例》在3月1日生效,一年登记期同日展开。(资料图片)
《简朴房条例》在3月1日生效,一年登记期同日展开。(资料图片)
专责小组15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 向申请人发出结果通知书
房屋局表示,本周日法例首日推展当日,已循电子途径收到登记申请,昨日(2日)第一个工作天起,有市民到房屋局分间单位专责小组亲身递交申请表。截至今日下午5时,局方共收到约340个分间单位的登记申请,涉及110个楼宇单位。
局方指,专责小组会处理有关申请,检查所须的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备,并在收妥相关资料和文件后,于15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告知申请结果。成功登记的楼宇单位地址将会上载至简朴房专题网站。
《香港01》制图
分间单位有一年登记期加3年宽限期
简朴房制度下,分间单位有一年登记期加3年宽限期,只有已取得认证的单位在明年3月1日起可继续营运,2029年9月1日即宽限期完结前半年起,已登记但未获认证的单位不准签新租约,原有的租约亦视为终止。到2030年3月1日没认证的单位即使已登记,一旦出租,即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