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涉买壳交易欺诈联交所罪成 获准等候上诉期间以500万保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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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潮州怒汉”之称的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与其儿子詹剑仑,被指在亚洲资源配售可换股票据时,隐瞒秘密“卖壳”协议。两人被裁定两项串谋欺诈罪成,詹培忠和儿子分别被判囚34和37个月,两人均已提出上诉。现年79岁的詹培忠今(4日)申请等候上诉期间获得保释。上诉庭法官杨家雄听取陈词后,批准他以500万元保释。

本案共涉3名被告:詹培忠、詹剑仑和王蓓丽。詹氏父子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其他人诈骗亚洲资源、其董事会及股东及联交所。两人被裁定罪成遭判囚外,另被判取消出任董事等资格3年。

詹培忠于去年7月曾向上诉庭申请保释,遭法官潘敏琦拒绝。而他今再申请保释,上诉庭法官杨家雄听取陈词后,批准他以500万元保释,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他在保释期间不准离港、每星期两次到警署报到等。

满头白发的詹培忠得知结果后,面露笑容。

至于女被告王蓓丽被控一项洗黑钱罪,指她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在香港与马钟鸿处理由亚洲资源发行、本金金额为4,200万元的可换股票据。她被裁定该罪罪成,被判囚24个月。

同案被告马钟鸿于提讯时没有出庭,被法庭颁下拘捕令。

案件编号:CACC1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