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税香烟 别被判囚9星期及6星期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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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周四(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9星期及6星期,以及各罚款2,000元。

2026年3月5日,两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在粉岭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9星期及6星期。图为从一名60岁入境女旅客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的未完税香烟。(政府新闻处图片)

海关人员于1月22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查一名60岁抵港女旅客,并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437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1,966元,应课税值1,444元,该名女旅客随即被捕。她周四被法院判处监禁9星期及罚款2,000元。

海关人员另于1月23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查一名63岁抵港男旅客,并在他的个人行李内检获1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814元,应课税值598元,该名男旅客随即被捕。他周四被法院判处监禁6星期及罚款2,000元。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2026年3月5日,两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在粉岭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9星期及6星期。图为从一名63岁入境男旅客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的未完税香烟。(政府新闻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