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徐兴盛涉治理失当致水疱患者亡 医委会裁定专业失德除牌一年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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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裁定专业失德罪成、被判除牌及缓刑的普通科医生徐兴盛,被指在2016年为一名水疱病人诊症时,未有采取适当诊断,当病人水疱恶化时,未有及时将他转介至专科医生作适当治疗,病人最后因止痛药的不良反应及肝硬化离世。医委会今日(6日)刊宪裁定徐兴盛医生专业行为失当,并因其曾有两项违规纪录,判他除牌一年。

医委会今日(6日)刊宪裁定普通科医生林锦锐专业行为失当,并因其曾有两项违规纪录,判他除牌一年。(资料图片 / 廖雁雄摄)

案情指,61岁病人于2016年2月29日至3月16日期间,因脚部出现水疱五度到徐兴盛医务所求诊。2016年3月14日,第五次求诊时,病人情况恶化,身体虚弱,需由家属推轮椅前往诊所 ,惟徐兴盛没有向病人查询及记录相关的详细病历,亦无及时转介病人至专科医生或急症室作适当治疗。

第五次求诊翌日,家属曾致电诊所指病人因大腿痛及脚痛无法覆诊,徐兴盛在未有面诊的情况下,为病人处方含曲马多(Tramadol)的止痛药 。

病人最后于同年3月16日离世 ,验尸报告显示死因为曲马多的不良反应及肝硬化 。报告指出,过度服用曲马多可导致呼吸系统受压抑及昏迷,继而促成死亡,而病人血液中的曲马多浓度高达每毫升2.9微克,远高一般治疗范围。同时,患者有晚期肝硬化,会导致曲马多药物代谢减慢,促使血液含高浓度药物。

医委会指涉事医生证词矛盾:若意识病人危急 不应未经面诊处方止痛药

对于未有及时将病人转介至急症室或专科医生的指控,徐兴盛辩称曾因病人“状况可能达至严重程度,甚至危及性命”,曾多次建议患者前往公立医院急症室,惟对方没有听从。医委会研讯小组认为,徐兴盛证词自相矛盾,若其意识到病人情况危及性命,绝不应在未经面诊情况下,为病人处方止痛药,应重申病人必须尽快前往急症室 。

判词指出,徐兴盛于2020年及2021年曾有两次违规纪录 。其中一宗同样涉及未有适当跟进及转介病人,当病人出现鼻咽癌病征时,未有及时将他转介至专科医生作适当治疗。研讯小组认为,被告态度不负责任,对自身作为普通科医生的能力范围缺乏自知之明,考虑到过往纪录、本案严重性,裁定其专业行为失当,颁令将其姓名从普通科医生名册中除名,为期12个月,不设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