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车牌|司法覆核遭驳回 记协称遗憾 17宗申请仅一宗批部份资料
因应港台《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车牌查册一案,运输署于2024年推出车辆查册新政策,新闻工作者被纳入例外情况申请,需涉及公众利益申请才会被批准。香港记者协会提出司法覆核,指新政策违反新闻自由。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于2024年听取陈词后,今(6日)颁判辞裁定记协败诉。
记协同日发声明指,对判决表示遗憾,截至司法覆核期间,政府一共收到17宗新闻用途申请,只有一宗于申请多个月后获批部份资料。记协会再就判词内容,考虑会否提出上诉,同时促请政府确保传媒车牌查册申请审批及时,并如判词所指,在执行政策时尊重新闻自由及考虑公众利益
收紧查册・专页|记者查车牌被捕 当局加设限制 详解深远影响
17宗申请 仅一宗多个月后获批
记协表示,运输署自2024年1月起修改查车牌规定,传媒须以“例外情况”途径向运输署申请车牌查册。截至司法覆核期间,政府一共收到17宗新闻用途申请,只有一宗于申请多个月后获批部份资料。
高等法院今日驳回记协就以新闻用途作车牌查册新安排的司法覆核,记协对判决表示遗憾,促请政府确保传媒车牌查册申请审批及时,并如判词所指,在执行政策时尊重新闻自由及考虑公众利益。
拖延申请数月后否决 记协:无容许真诚新闻调查报道作车牌查册
记协指,法庭判决虽然强调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两者作为基本权利有同等地位,需互取平衡,但政府往往拖延申请数月后否决绝大部份新闻用途申请,记协因此认为目前安排实际上倾向保障车主私隐,并无容许真诚的新闻调查报道作车牌查册。
记协又指,运输署拒绝申请时一般并无详细解释原因,业界无任何准则可循,署方亦无提供独立上诉机制。记协认为判决并无充份考虑业界申请时的实际困难。
一申请获批 惟拒提供车主资料
判决提及,车牌查册不应排除真诚的新闻调查报道,称现行的措施既保障车主私隐,亦供新闻工作者申请。法官亦指出,运输署不应花数星期的时间处理申请。记协表示,目前唯一获政府部份批准的申请,涉及政府部门外判合约车队车辆未符车龄要求的报道,虽申请获接纳属真诚的新闻用途,但政府同样以个人私隐为由,拒绝提供车主资料,只向传媒提供车龄资料。
特区政府表示欢迎法庭驳回司法覆核,指运输署自2024年1月8日就发出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实施的优化安排,旨在清楚订明车辆登记册的设立目的及符合申请条件的指明情况,以确保申请证明书的用途符合设立登记册的目的,并且属合法及正当,及有关资料只是用作申请时所指明的目的和用途,以期保障车主的个人私隐。政府指有关安排在所有适用的基本权利之间取得合理平衡。运输署会继续根据现行安排处理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的申请。
此外,记协欢迎判决指新闻自由出发点关乎公众及社会利益,政府应一定程度信任相关申请者。判词又建议,虽然任何人士均可自称正进行新闻调查活动,如查册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是记协会员,运输署署长在审批其申请时,理应给予这项身分“一些肯定(given some credit)”。
记协欢迎法院对会员身份的认可,但记协同时重申,新闻及资讯自由是任何香港市民均享有、备受《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权利,新闻传媒属公众的一员,任何人索取公开资料应获同等保障,记协并不认同以机构身份筛选查册申请的做法。
判决并提及,记协作为合法工会具备代表业界的地位,政府一方并无就此作出反对,记协就此表示欢迎。
▼蔡玉玲就作侦查报道至被捕的经过▼
▼2023年6月5日蔡玉玲查车牌案终审上诉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