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刀伤男露宿者致颈静脉全断 官指伤者差点无命 共囚5年半
无业汉在通州街公园因烟弹问题与露宿情侣争执,期间挥刀伤及男事主颈部,令他静脉全断,胸部刀伤深入胸骨,幸治疗后无永久伤残。无业汉早前承认伤人罪,案件今(13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林伟权指,接纳被告或一时冲动犯案,但他过往有暴力案底,心理报告亦指他容易动武,觉悟性低,重犯机会高,且男伤者伤势属“差点无命”,判被告就伤人罪入狱4年。由于被告早前承认爆窃被判囚两年,林官考虑两案的总刑期颇长,准部份刑期同期执行,被告就两案合共判囚5年半。
被告9案底部份与暴力有关
被告伍云辉(56岁,无业),曾有8次定罪纪录,部份与暴力有关,承认2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指他于2024年7月20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园意图使唐女士及庄先生的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2人。被告过往有9项定罪纪录,部份与暴力有关,包括袭警及阻差办公等。
被告就伤人罪判囚4年
林官判刑时指,被告有滥药及吸毒问题,但没有精神病。心理学家报告指被告容易使用暴力、觉悟性低,且重犯机会高。辩方指被告曾怀疑女事主偷了他的烟弹,争执时情绪失控。林官称他接纳被告因一时冲动犯案,并非预谋,但其案底及报告,均显示被告容易使用武力,且男事主伤势严重,并伤及颈部,属:“差点无命。”故就两项伤人须入狱4年。
被告向两事主拖袭后逃离现场
案情指,姓唐女士及其姓庄男友同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园露宿,被告亦不时在公园露宿。案发当晚凌晨1时许,男事主睡觉时听见女友与被告吵架,他见被告用刀斩向女友,即上前用身阻挡,结果遭被告斩伤。被告行凶后逃去,途人报警。被告翌日被捕,警诫下保持缄默。
男事主左侧颈内静脉全断
男事主遭被告斩伤左颈、胸骨、上腹、右肩及左手等多处,左侧颈内外静脉全断,致大量出血,胸部刀伤深入胸骨,须接受手术,同月24日出院,没有永久伤残。女事主则两侧大腿受伤,没有永久伤残。
求情称对男事主无敌意
被告求情称他与女事主因烟弹起争执,男事主介入令他反应更激裂,但他对男事主并无敌意。
早前认爆窃已被判囚2年
被告早前另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指他于同年6月23日至7月1日,进入深水埗一单位,盗去价值约8万元的财物,包括手表及戒指等,被判囚2年。
案件编号:DCCC1550/2024、DCCC109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