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酒店房奸14岁少女后 再殴少女男友至失知觉 囚4年10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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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无业男于2023年的“拆礼物日”(Boxing Day)在时钟酒店房内,在其他人在场下强奸一名14岁女童。女童离开时遇上到达的男友,二人随即相拥,无业男见状后与另一同行男子即上前狂殴女童男友,女童一名友人劝交亦被波及。无业男及曾参与袭击的男子早前承认强奸及伤人等罪,法官谭耀豪今(2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指,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无业男在性侵期间脱去安全套,继续强奸女童,最终就强奸和伤人罪,判他监禁4年10个月。至于涉参与袭击的男子,则被判入劳教中心。

两名被告:LZX(16岁,学生,下称首被告)和陈栢乐(19岁,无业,下称陈),承认一项有意图伤人罪,首被告另承认一项普通袭击,陈则承认一项强奸罪。

两名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认伤人及强奸等罪名。(黄浩谦摄)

事件对女事主X的心理造成不利影响

法官今判刑时引述女事主X的创伤报告,指本案未有对她的心理造成不利的影响,但X担心他人为了性方面的意图而接近她,影响X取信他人。报告指,若X持续有该些想法,或会影响X和他人建立亲密关系。

强奸罪有多项加刑因素

就本案的强奸罪,法官指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X案发时年仅14岁,她遭性侵时,陈更脱去安全套,继续强奸X。此外,陈亦有1项和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案底。同时,法官接纳,陈没有预谋犯案。法官又指,陈和首被告一同向X的男友施袭,令他被打至失去知觉。法官最终就强奸和伤人两罪,判陈监禁4年10个月。

首被告认参与殴打两男事主再入劳教中心

法官续称,首被告案发时年仅14岁,他在本案中承认伤人及普通殴打罪。他曾因偷窃罪被判感化,其后因违反感化令,遭改判劳教中心,期间行为良好。法官考虑被告年轻和有真诚悔意等,判他再入劳教中心。

事主X与友人逛街遇上被告等人

案情指,X于案发前数月透过朋友介绍,认识两名被告。于2023年12月26日,X和友人在旺角逛街时遇到两被告、男子WKS及一对情侣,他们一众人等之后前往一大厦的天台聊天和抽烟,并打算租住时钟酒店房间继续聊天。

路途上陈已想拖X的手

他们前往酒店途中,陈已想拖X的手,并问X可否成为其女友,X拒绝,并尝试缩开手,但陈继续捉著她的手。两名被告、WKS和X先抵达时钟酒店的房间,该对情侣因不知房号,曾致电两名被告,但无人接听。

陈不理另两男在场强奸X

在酒店房内,陈不理WKS和首被告场下,把X推在床上,并揽和吻她,又脱去X的裤子,谓:“你认为你可以离开呢度?”X不断叫:“唔好。”但她担心被殴打,亦听闻陈凶恶而不敢离开。陈之后戴上安全套,不理他人在场下强奸X,X不断挣扎并发送讯,向“契哥”求救。陈其后停下,并脱去安全套,继续强奸X。后来有职员敲门,表示他们订房间的时限已到,陈才停止强奸。

X获男友拥抱安慰 两被告即殴打X男友

X被性侵后离开房间,在酒店楼下见到其卫姓的男朋友一名何姓男友人,卫即揽住并安慰X。两被告得知卫是X男友后,便对卫拳打脚踢,何曾试图制止,但遭首被告打肚。两名被告又推何,令何失平衡并撞向店舖的铁闸。

卫曾被打到失去知觉

其后,两名被告把卫拉到附近公园,继续对他拳打脚踢,又把卫的头撞向金属栏杆。卫其后勉强站起来,但继续被殴打,终被打至倒地及失去知觉。何其后扺达,指两人若继续施袭,恐会打死卫,两人才停手和离开。何之后报警,和卫被送院救治。检查发现,何多处触痛;卫则咀唇肿胀,脸上有瘀伤。

陈被捕认知X唔够秤

两名被告先后被捕,其中陈在警诫下称:“我知佢唔够秤,我系X过佢,但系我系冇强奸佢。”

案件编号:HCCC164、16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