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园贪污案 定罪家长称被诱使行贿 涉案主任才是始作俑者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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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涉向十多名家长收贿款助安排学位,涉款达110万元。林早前认罪,14人罪成,部份家长被告今(16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求情。有辩方律师指,林珍妮才是始作俑者,家长并无提出付款,林却极为贪心,利用父母对子女入学殷切的弱点,诱使多名家长犯法,并延误案件至审讯长达80多日,望法庭酌情减刑。案件押后至3月31日判刑。

14定罪被告13人是家长

14名被告:蔡慧妍、李俊朗、林泯希、张珈铭、徐惠谦、江静雯、黄咏雯、刘映均、马贤文、李洁冰、黄美雪、麦伟琪、朱霜叶及萧裕邦,首13人为家长,萧裕邦是其中一名家长的生意伙伴,他们年龄介乎33至45岁。各被告面对至少1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江另被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发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之间,贿款介乎2万元至20万元。

英基前行政主任林珍妮(右)早前已认罪,并出庭指证众家长,有定罪加长指她才是始作俑者。(卢翊铭摄)
有家长求情时称,涉案的学校本身学制亦有不公之处。

林珍妮认罪并指证众家长

同案女被告林珍妮(56岁),案发时是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英基乌溪沙幼稚园)时任行政主任,她于2024年10月承认9罪,包括5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3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她并出庭作供指证多名家长。

有女家长被告怀孕望能出于人道考量减刑

代表女家长被告蔡慧妍的大律师指,蔡现时怀孕,家中有一名未够1岁幼儿和7岁的儿子要照顾,希望法庭出于人道考量减刑。她还押后暂停了保险工作,定罪或对其牌照有影响。

伴侣决定行事而付款

蔡的伴侣李俊朗求情指,他原本不想行贿,但遵从了伴侣的决定行事,贿款金额虽然达10万元,不过是林订下的。

有被告指离婚后前夫未付足赡养费

麦伟琪求情指,麦在2021年离婚,其前夫经常付不足赡养费,麦要外出工作,麦育有两儿子,幼子有遗传病和过度活跃症,在学校很难交朋友,很需要麦的支持。

所涉学校入学制度本存在不公

律师续指,本案对社会影响的深远程度较低,涉案幼稚园并非一般人就读的学校,而是迎合一小撮某阶层的人,因此没有令大部分人受影响。学校收生时,会优先取录有买学债或有兄弟姊妹就读的申请人,入学制度本来就不完全公平。

指林珍妮才是始作俑者

朱霜叶求情指,林珍妮是本案的始作俑者,也是令案件延误的原因。她极度贪心,她利用父母殷切子女入学的弱点,引诱他们犯罪,令到多名家长犯法,连案例也未见如此多被告一同受审的情况,绝大部分父母都没有主动提出付钱。如果可以独立处理案件,则毋须用上逾80天审讯。辩方续指,朱的丈夫和奶奶均有颇严重的精神病,朱须照顾他们,望法庭量刑时考虑。

案件编号:DCCC 703/2022,DCCC 603/2023(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