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命案 “睇场”被玻璃樽击中再被打 两男脱谋杀罪
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间酒吧于6年前疑发生黑帮打斗,多名黑社会“和胜和”成员到酒吧饮酒,和另一黑社会“14K”的“睇场”争执。“和胜和”一伙再“吹鸡”召唤更多人到场,两帮人马发生打斗,“14K”一伙寡不敌众。其中一名“睇场”疑被人用玻璃樽掟中头部倒地,再遭袭击,最终不治,另三名“睇场”亦被袭受伤。两名被指涉行凶的男子,被控谋杀和有意图而伤人等罪。他们否认控罪受审,陪审团今(18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后,裁定两人谋杀罪不成立,误杀罪和其他伤人的控罪则成立。法官把案件押后判刑,两人继续还押看管。
两被告脱谋杀罪
两名被告:陈政希(28岁)及王永滐(27岁),被控1项谋杀和2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们于2020年10月6日,连同他人谋杀麦志健,和意图使温少龙和蔡亮身体受严重伤害。次被告王永滐另被控1项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同日连同他人袭击冯飚南。
4男3女组成的陪审团经约4小时的退庭商议,裁定两名被告谋杀罪不成立,而误杀罪则成立。此外,陪审团亦裁定两名被告被控的意图而伤人罪,和次被告被控的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都成立。
另有6名被告承认误杀
控方庭上透露,另有6名被告原本被控谋杀罪,而控方接纳他们承认误杀罪。法官陈庆伟把本案押后,届时将一并处理本案两名被告和该6名被告的判刑,而法官将会就判刑日子再通知与讼各方。
死者是涉案酒吧的睇场
案情指,涉案酒吧的其中一个老板为“聪头”,属黑社会“和胜和”成员。酒吧有多名“睇场”,包括本案死者麦志健(36岁,下称:麦),和另3名伤者温少龙、蔡亮和冯飚南,他们则属另一黑社会帮派“14K”的成员。
案发当晚争执原因不明
两名被告是“和胜和”成员,首被告的“大佬”是“聪头”。于2020年10月5日晚上,多名“和胜和”成员在酒吧的其中一间房间饮酒,包括两名被告和“聪头”。至凌晨时分,众人在该房间外争执。控方指,他们的争执原因不明,可能是“和胜和”成员“嘉星”,和另一名叫“鱼旦”的人争执,亦可能因当时正值疫情,酒吧只可以营业至晚上12时,要求顾客离开引起。
麦左额中玻璃樽后倒地
两帮人马推撞后,“和胜和”一伙返回房间,并“吹鸡”召唤更多“和胜和”的成员到场,之后两帮人在酒吧内打斗,麦所属的“14K”一伙寡不敌众。两名被告、“嘉星”等人冲向麦和冯飚南,并以酒樽、酒杯和酒壶掟向他们,伤及两人。其中“嘉星”以玻璃樽掟中麦的左额,麦因此倒地。其后,两名被告向已倒地的麦继续施袭,包括用酒壶打麦。
首被告被指曾折返继续施袭
此外,同案三名伤者被两被告等“和胜和”一伙的人掟玻璃樽等。“和胜和”人马一度离开酒吧,其后首被告等人折返继续施袭。
麦送院时已有呼吸
麦被袭后躺在血泊中,救护员到场时,麦已没有呼吸和脉搏,他随即被送院,扺达医院前已宣告不治。
首被告只认曾掟玻璃樽
首被告于同月10日被捕,在警诫下称曾在酒吧向麦掟酒樽,但否认杀人。他在录影会面称,麦倒地后,他便离开。次被告则于同月30日被捕,他在警诫下称:“我无杀人,我剩系用玻璃樽掟佢哋。”
案件编号;H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