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ICU审查率仅0.1% 孙靖干:性质异于屋宇署不可比

撰文: 林子慰 任葆颖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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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24日)举行首轮第三场听证会,委员会代表大律师杜淦堃在首两日陈词揭示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每年工地审查目标为25宗,占小型工程提交总数0.1% ,与屋宇署至少20%抽查指引相违。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今澄清,ICU 的0.1%审查宗数是指施工前视察,确保承建商没偷步,与屋宇署20%抽查指引性质不同,两者不可比较。

今日(24日)是宏福苑大火首轮第三场听证会,陆续有宏福苑居民及相关机构人士到展城馆出席。(翁钰辉摄)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2026年3月24日在中环展城馆举行第三日首轮听证会。图为代表政府的深大律师孙靖干。

宏福苑维修工程属小型工程 监管制度设计侧重业界承担责任

孙靖干指,宏福苑大火前的工程属小型工程,其监管制度的设计,侧重业界承担责任。小型工程制度分为三个级别,当中只有第I级别的制度下,要求“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订明注册承建商”签署相关图则;用料无须经监管部门审核,监管只会抽样检查,完工后才会抽样实地巡查。

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孙靖干在3月24日的听证会澄清,ICU审查是施工前视察,确保承建商没偷步;2026年2月13日在大埔宏福苑,可见工人正在清除八幢大厦的外墙棚架。(资料图片/蔡正邦摄)

针对第I级别小型工程,政府分为三类做法,第一类是文件审查,并不涉及实地检测。ICU于2025年共进行了逾1100宗文件审查,占约全部工程4.3%。第二类是完工后视察,即工程完成后做实地检测,旨在检验修葺工程是否符合申报,ICU于去年进行了224宗,比例约是0.8%。第三类是施工前视察,即未展开工程前进行,确保承建商无偷步开工,ICU每年有25宗,占小型工程提交总数大约0.1%,亦是杜淦堃陈词提及的“工地审查”。

宏福苑大火后,消防及屋宇署在宏福苑视察,确保大厦安全。(资料图片/翁钰辉摄)

孙靖干反驳杜淦堃:屋宇署工地视察目标与ICU工前视察目标性质不同

孙靖干强调,屋宇署的20%抽查目标,是指被抽中进行文件审查,并提交了施工计划的第一级别小型工程的项目中,抽出不少于20%作出施工期间安全检查。孙靖干认为,屋宇署20%工地视察目标,与ICU的施工前视察目标性质不同,杜淦堃将两者比较不适合。

孙靖干又指,屋宇署每年就100宗个案进行施工前视察,占所有小型工程约0.1%,与ICU施工前视察宗数占比相同。

他表示,ICU在管理及监督工作上已遵守屋宇署指引及机制。另外,根据当时ICU制度,当局无须在工程期间恒常视察,主要是回应居民投诉才会在施工期间视察工地。孙靖干又说,政府欢迎委员会检视现行制度并作出改革,惟必须说明相关现象是由当时小型工程的背景引致的情况。

文章相关前文重温:

听证会首日,委员会代表大律师杜淦堃指,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无对宏福苑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其巡查只是针对居民就特定事项出现投诉,如棚网问题。据ICU提交证据,工地审查目标为每年25宗,占小型工程提交总数0.1% ,与屋宇署指引相违。屋宇署2023年修订监察手册,采更严谨做法,对附第一级小型工程,屋宇署会亲自巡查和随机抽查至少20%作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