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15年前犯案自称补习老师 升校长被揭曾说谎 称已改过求缓刑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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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2011年涉及侵权案,在法庭认罪时自称是补习老师。他13年后有机会晋升校长,惟任背景审查时却揭发他有案底,并涉求情时作不实陈述。该教师早前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案件原定今(3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辩方再求情称他现时已与妻儿开展新生活,亦有尽力照顾学生,望法庭可考虑缓刑。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强调,参考案例判监无可避免,但准案押后至4月28日,以待辩方进一步求情陈词,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曾在2011年案件上作虚假陈述
被告赵国声(56岁,报称高级教育主任)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指他于2011年8月10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意图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一连串有妨害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他在案件KTCC 4144/2011作求情陈词时作出虚假陈述。
被告赵国声(中)承认2011年在法庭认罪时,曾讹称自己是补习老师。(陈蓉摄)
当时称是补习老师及有一名3岁孩子
案情指,在2011年8月10日,被告就管有及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等罪名,在裁判官苏惠德席前认罪,并求情指他是一名补习老师,月入2-3万,育有年仅3岁的孩子。事实上被告当时在中学任教,并任职教育主任,女儿年约1岁。
2024年有机会升职作背景审查时被揭
至2024年,教育局考虑晋升他为校长及进行背景审查时,发现他曾有案底,且在庭上作出不实的陈述。被告被捕后,2025年8月与警方进行会面录影,承认他除了教师并无其他工作,他不记得2011年曾作出虚假陈述的事。
承认当年知求情有误导法庭之嫌
辩方求情时确认被告当时知他在2011年所作的求情,是有机会触犯法例,及有误导法庭之嫌。惟他现时已与妻儿开展新生活,亦有尽力照顾学生,望法庭可考虑缓刑。
案件编号:KTCC20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