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工程师涉轮奸酒醉女 次被告以为X想一夜情 至今仍相信她自愿
两名工程师涉于圣诞节在酒店轮奸醉酒女子案,次被告今(30日)在高等法院出庭自辩。他指平安夜获下属邀请去派对,并找了首被告一同出席,又因怕夜归而事先租用酒店。惟喝至清晨与首被告失散,后来首被告致电称找到“竹升妹”肯玩3人性行为(3P),若他有兴趣便回酒店。他们一行3人到房后,首被告先与X性交,惟他见首被告不举,禁不住笑了一下,X便主动叫他性交。他翌日哄近X想取其联络,X却做出叫他停止的动作,他以为X想“一夜情”,无意再继续发展。他至今仍相信X当晚自愿与他性交,及从未想过会被控强奸。
首被告张慧豪(53岁)及次被告林蕴韬(37岁),同为工程师。二人同被控1项强奸罪及1项企图强奸罪,指他们于2022年12月25日,在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3号皇悦酒店一房间内,强奸及企图强奸X。
在礼顿工作认识首被告
次被告作供透露,先后在礼顿和金门两间建筑公司工作。他在礼顿工作时与首被告是同事,两人因此认识。至2020年时,次被告转至金门工作,案发时为项目经理。
首被告妻及母同于2018年去世
次被告又指,首被告的妻子和母亲于2018年去世,他因此情绪低落。次被告和同事便开解他,会陪首被告一同饮酒和光顾夜总会。次被告他信任首被告:“当佢阿哥。”
曾与首被告及一女子玩3P
他称曾有和首被告在酒吧认识一名女子,并于2020年时进行三人性行为,当时由女方提出。此外,次被告亦曾试过5、6次一夜情。
租用酒店房因怕晚归
次被告称,2022年12月24日晚,有下属邀请他出席派对,他便约首被告一同出席。次被告并预订酒店房间,避免夜归返家时弄醒同住的父母。
首被告指识到竹升妹想玩3P
他称和首被告晚上到中环兰桂坊一间酒吧参加派对,至清晨5时许,次被告离开,当时不见首被告。其后,他收到首被告来电称,认识了一名“竹升妹”,指她“想一齐玩3P(三人性行为)),若次被告有兴趣参与,便返回酒店。
指X非醉至不省人事
次被告因此返回酒店,他在大堂见到首被告和X。X当时在首被告身旁,正小睡片刻。首被告叫醒X后,三人前往酒店房间。他形容X有醉意,但非醉至不知发生何事。
见首被告不曾发笑
进入房间后,次被告先到浴室,离开时用毛巾包裹下半身,仅穿内裤。首被告和X当时在床上,均全身赤裸,并做出性爱动作。次被告坐在另一张床上观看。及后首被告疑似下体未能勃起,他用手抚弄其下体,但未能成功。次被告称他当时“笑咗一笑”,其代表大律师随即问:“你嘲笑佢?”次被告否认,指是自然反应。
使用安全套下与X性交
他续指,X仍然想继续亲热行为,并扯他身上的毛巾谓:“Come on,your turn”(来吧,到你了)。”次被告遂吻X,两人互相抚摸对方。他其后脱下内裤,在使用安全套下和X性交。性交后,两人在床上入睡。期间,首被告拍醒他,表示要先行离开。
以为X想一夜情后无意发展
首被告离开不久,次被告和起床的X以英语交谈。他问对方是否学生,X称是,次被告则自我介绍是工程师。他当时有意向X索取联络方法,并上前想“揽一揽,锡一钖”她,惟她以动作示意次被告停止,并表示要离开。次被告认为,X是在一夜情完结后,无意进一步发展。
从没谂过会被控强奸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师问,他涉案时是否想过日后被指控强奸,次被告回应说:“从来都无谂过啦。”他补充,案发时相信X想和他性交,并指:“我到呢一刻都相信。”
案件编号:HCCC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