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署拘捕45岁男子 因楼宇装修争拗 涉向前女友“起底”放上网
撰文: 洪戬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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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日)拘捕一名45岁中国籍男子,涉嫌在未经其女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调查显示,被捕人士与女事主于2023年认识及交往,约两个月后分手。两人分手后仍有保持联络,及后因楼宇装修事宜发生争拗而关系转差。被捕人遂于社交媒体帖文及不同地方张贴单张,披露女事主的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公署拘捕一名45岁中国籍男子,涉嫌在未经其女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案情显示,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期间,有人先后3次在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一个个人帐户发布帖文,以及4次在不同地方张贴单张,披露女事主的个人资料,并对她作出负面的评论。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女事主的中文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提电话号码,以及她的照片。
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私人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无助解决任何问题,相反往往只会使冲突升级。再者,“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