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港留学女申永久居留被拒 涉邮寄1200元贿入境处人员被廉署检控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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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4月1日)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请,入境处投递一封内附现金信件,金额为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币,意图作出贿赂入境处人员;另一项控罪指被告在将军澳入境处总部行政大楼,抗拒或妨碍廉署人员执行职责。案件今日(4月2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讯。
廉署1月2日公布拘捕21人,涉嫌在观塘两个屋苑维修工程贪污。(资料图片 / 苏炜然摄)
被告有逾期居留纪录 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7年要求
被告为36岁女子汪素冰,报称无业,于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学生签证来港留学,其后再以访客身份来港,并曾有逾期居留的纪录。于2025年案发时,汪素冰正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根据相关程序,汪素冰必须先向入境处申请核实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资格,而该申请为免费。由于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7年的要求,其申请被拒绝。
被指向入境处投递一封内附现金信件
她其后于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处投递一封内附现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当日向入境处居留权组人员提供现金贿赂共1,100港元和100人民币,以协助被告批出其核实身份证资格的申请。廉署接获入境处转介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10月8日在将军澳入境处总部行政大楼,抗拒或妨碍廉署人员执行职责。被告当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员把她从入境处总部,带往廉署的办事处作进一步调查。
被告今日并无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将案件押后至5月28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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