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筑废料“化妆”避缴处置费 3人认罪 1个月省费达83.2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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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回收公司的职员涉与堆填区的磅房员工串谋,在运载到堆田区的建筑废料上倒上其他废物,以为要付费的建筑废料“化妆”,从而避过支付废料处理费。若遇上环保署巡查,磅房员工并涉会通风报讯。涉嫌与案有关的3名人士,今(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讹骗罪,案情指该回收场曾在一个多月内,以“化妆”方式,令757架次的建筑废物当普通废物置于堆田区,令逾4,100公吨废物避过缴付处置费用,涉及费用达83.2万元。

同案另3名被告则否认控罪需要受审,今认罪的3名被告将转作控方证人。

1男2女被告:林文健、钟佩珍及张锦宁在区域法院认罪。(黄浩谦摄)

1回收公司职员及2磅房女员工认罪

今天认罪的3名被告:林文健,33岁,天时环保废料回收有限公司前职员;钟佩珍,女,60岁,及张锦宁,女,40岁,两人案发时均为远东环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磅房操作员。他们均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钟和张原被控的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获法庭批准存档。

涉案时间约1年半

控罪指3人于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串谋诈骗环保署,即掩饰由天时的货车于新界东北堆填区倾倒建筑废物,但非以建筑废物,在环保署职员将要检查堆填区的货车时,预先提醒麦剑坤,及使天时的货车在堆填区处置建筑废物时,能逃避缴付费用。

建筑废物每公吨收费200元

认罪被告的案情指,远东获环保署聘用,营运粉岭打鼓岭的堆填区。堆填区就处置建筑废物,收费为每公吨200元,非建筑废物则无须收费。钟佩珍和张锦宁为远东的磅房操作员。

载建筑废物的货车入堆田区要用特定入口

当运载建筑废物的货车驶入堆填区时,司机会使用建筑废物入口,向磅房操作员出示“载运入帐票”,以计算费用;若货车运载非建筑废物,司机则使用非建筑废物入口。除了磅房操作员进行例行检查,署方亦会突击检查运载非建筑废物的货车。

林被指示在建筑废物上倒入其他废物

此外,天时在粉岭沙头角公路经营废物回收场,旗下有6架俗称“环保斗车”的货车。于2021年初,天时的一名姓麦司机指示操作挖掘机的林文健,把客户的建筑废物装入货车,再在上面倒入非建筑废物,以遮盖建筑废物。该做法被称为“化妆”,该些货车则被称为“化妆车”。货车会经非建筑废物入口驶入堆填区,避免支付处置建筑废物的费用。

若遇上署方检查两名磅房女员工会通风报讯

若署方职员进行检查,钟佩珍和张锦宁会预先通知麦,麦便通知其他司机不要驶入堆填区。环保署完成检查后,钟佩珍和张锦宁再通知麦,麦便指示司机经非建筑废物入口,驶入堆填区。

一个月内有757次申报载非建筑废物

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 钟佩珍和张锦宁分别6次和16次透过讯息,就署方的检查向麦通报。此外,天时的6架货车于2022年5月13日至6月21日期间,先后771次于堆填区处置废物,其中757次申报货车运载非建筑废物。惟环保署的环境保护主任指该757次中,有686次曾“化妆”,处置合共4,164公吨经掩饰的废物,而天时因此避免未付83.2万元的费用。

廉署于2022年6月22日,拘捕林文健、钟佩珍和张锦宁。

不认罪的被告

被告麦剑坤否认一项串谋讹骗罪。(朱棨新摄)
女被告钟静君否认一项串谋讹骗罪。(朱棨新摄)

另3被告不认罪受审

3名不认罪被告:麦剑坤,57岁,天时环保废料回收有限公司的员工;及两名环保署外判商远东环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的员工:麦华胜,68岁;及钟静君,38岁,女。3人同被控同一项串谋诈骗罪受审。

案件编号:DCCC 8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