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一中学男生认校内女厕偷拍女同学 官称不宜判监 判感化1年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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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学生去年涉于沙田一间中学的女洗手间内偷拍2名女同学裙底,他早前承认窥淫及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两罪。案件今(2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指,被告的年纪不宜判即时监禁,按报告判他接受12个月感化令。
被告姓叶(17岁,中五学生)早前承认各1项窥淫及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指他于2025年2月28日,在香港新界沙田一间中学的2楼女洗手间内,暗中观察或拍摄女子X;并于同地,出于观察或拍摄女子Y的私密部位的意图,从女子Y的衣服下方观察或拍摄其私密部位。
17岁姓叶中学生在沙田法院认偷拍女同学,被判感化1年。
事主X如厕后看到隔板下有手机镜头
案情指,被告与女事主X和Y均为沙田某中学的学生。案发日约下午1时,X进入学校2楼洗手间,见到第3个厕格被占用中。她遂进入第2个厕格。X离开时发现旁边隔板下方有人手持一部黑色手机镜头向住她。X随即离开厕格并通知同场另一名同学。
X留在厕所观察并告知Y疑也被偷拍
其后Y在第4个厕格如厕后到洗手盆洗手,X与另一同学再次看到黑色手机在第3个厕格隔板下方伸出,镜头对准洗手盆及厕格范围,电话正在录影。X随即告知Y。
被告称因男厕太污糟才入女厕
两名事主其后在女厕等候,终截获被告,被告否认偷拍,解释男厕太污糟才入女厕,并一度使用手机。警员到场后未有发现被告手机有照片,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STCC 44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