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村村长父子等3男 泊车口角袭姨甥女夫妇 官斥无悔意囚半年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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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水口村村长陈玉基涉因泊车问题,与姨甥女夫妇先口角继而动武,姨甥女的丈夫更被打至面骨骨折,陈村长涉与其儿子及另一男等3人一同施袭,最前被裁定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朱文瀚指,被告们至今仍否认施袭,认为他们毫无悔意,又指陈玉基作为村长,有责任保护村民而不是袭击他人,判3人入狱半年。被告有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遭朱官拒绝。

3名被告:陈玉基(56岁,水口村村长)、陈永丰(57岁,装修工人)及陈柏诚(29岁装修工人)同被控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们于2021年9⽉19⽇,在大屿山屿南道⽔⼝村43号屋外,分别袭击潘姓女子及蔡姓男子,因⽽对他们造成⾝体伤害。

被告陈玉基及子陈柏诚均被裁定罪成,被判囚半年。(资料图片)
姓潘女事主称被袭时见到好多只手。(资料图片)

乡议局副主席林伟强有撰求情信

代表村长父子的律师求情指,首被告陈玉基在水口村成长,对村有深厚联系。他曾在市区从事装修工作,在2006年因照顾母亲搬回村住,并连续担任15年村长,在活化和保育水口村上贡献良多,包括与中大合办保育项目,将保育推广到村外。陈奋不顾身处理村务,有住市区的村民求助指与独居水口村的母亲失联,陈攀上水管爬上抽气扇入屋,发现老妇将其送院。数十名村民今日到场支持被告。乡议局副主席林伟强、观鸟会总监余日东都有为被告写求情信。

指陈在村任协调者维系村民和谐

辩方又指,陈玉基过往担任村内的协调者,维系村民和谐,今次不幸发生这件事,望法庭接纳事件有违其本性,从轻发落另就案件延误酌情减刑。村长儿子陈柏诚有参与舞狮,他热衷维系中国传统技艺。

次被告陈永丰的律师指,陈永丰已得到教训,不会重犯,另望法庭考虑到案件有延误,酌情减刑。

村长至今仍坚称作调停无打人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指,陈村长至今坚持只是调停没打人,其子则称不在场,与裁决不符。陈村长称他与女事主没过节和仇怨,官不认为女事主会冒住妨碍司法的风险诬告,批被告意图淡化件事,完全不可信,两人毫无悔意。

男事主被打至面骨骨折

朱官续指,3被告纠党行凶,女子丈夫遭硬物打至面部骨折,案情严重。村长有责任保护村民,不是袭击他们,林伟强的求情信指村长可能一时冲动做违法行为。朱告考虑到被告无悔意及案情严重,就两罪判监半年。被告随即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惟被拒绝。

女事主遭被告指无礼后被打

潘姓女事主早前供称,案发当日她与丈夫到舅父家烧烤,他们在凌晨1时许欲离开,发现私家车被其他车围住,她问村长陈玉基可否驶走旁边的车辆,陈玉基指她无礼,二人发生口角,她指村长曾推她及打了她右观骨一下。她的丈夫见状上前帮忙,却被另两名被告包围殴打,她在混乱中头部被打了几下,转头见次被告陈永丰,及见第三陈栢诚打她的右手臂,最后报警。

陈柏诚曾辩称当晚在朋友家庆中秋

村长儿子陈柏诚曾辩称案发当晚在一名李小姐家中庆中秋,声称打斗时不在现场。惟朱官裁决时觉得这说法不可信,又指女事主与陈柏诚相识已久,能认出其容貌,相信陈柏诚当时在场。

案件编号:WKCC30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