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澳女子涉2019年藏镭射笔 返港被捕兼遭检控 案6.2再提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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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子涉于2019年9月,在炮台山的公众地方管有2支镭射笔及3罐喷漆。她其后移居澳大利亚,早前返港后被捕,并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两罪。案件今(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裁判官林子康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6月2日,以待索取法律意见。辩方强调,案发至今已6年半,被告已经移民,不准离港对其工作造成影响,辩方已准备好答辩,希望是最后一次押后。并申请只需每周到警署报道1次,获林官批准。

女被告陈昫菁(21岁,赌场职员),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指她于2019年9月8日,在炮台山电气道218号至英皇道147号之间1段油街的公众地方,管有2个能发出镭射光束装置;及3罐喷漆,意图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

女被告陈昫菁(中)。(陈蓉摄)

案件编号:ESCC59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