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湾东湾、蝴蝶湾、大浪湾三泳滩拟引市场营运 康文署邀交意向书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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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施政报告》提出,政府将以试点形式邀请市场营运沙滩,打造康乐休闲及水上活动场地。康文署今日(24日)邀请有兴趣机构就3个指定泳滩,即荃湾区的马湾东湾泳滩、屯门区的蝴蝶湾泳滩及南区的大浪湾泳滩提交意向书。
机构须提出发展建议、目标收益对象、预计使用者人数,以及相关业务如何推动地区旅游等。康文署表示,所得意见和资料有助订定相关场地的发展路向及未来营运细节,有兴趣的机构须于6月18日或之前提交意向书。
大浪湾泳滩。(资料图片)
屯门蝴蝶湾泳滩。(资料图片/蔡正邦摄)
马湾东湾泳滩。(康文署网站)
康文署表示,计划委聘一间或多于一间营办商, 向其批出为期不少于三年的经营权。如有关营办商表现良好,经营权可获延长多三年。
营办商须在指定泳滩提供商业增值服务 举例如“粉丝”见面会等
有关营办商须在指定泳滩举办水或沙滩运动及康乐休闲活动,或扩阔场地使用用途,例如游泳、独木舟、沙滩排球、堆沙、露营、观星等;加设陆上或水上活动设施;及提供商业增值服务、设施及活动,例如零售、餐饮、商业推广活动、企业活动、“粉丝”见面会、沙滩嘉年华会等。
康文署提醒有兴趣的机构,政府有意设立持续的监察系统,以确保泳滩的营运和管理符合公众利益,并可能会引入关键绩效指标以进行监察及维持优秀表现。
机构除了须在意向书回答是否有能力或兴趣经营泳滩,原因为何,还要提出发展建议、目标收益对象、预计使用者人数、吸客策略,以及相关业务如何推动地区旅游、泳滩的潜在机遇与挑战等。邀请提交意向书的文件载于康文署网站,有兴趣的机构须于6月18日或之前提交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