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ICU称发泡胶封窗没规管 屋宇署高层不认同:或要再解释

撰文: 赖卓盈 任葆颖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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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7日)举行第20场听证会,焦点落在政府对发泡胶、棚网等物料规管。早前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人员古小平的证人陈述书称,发泡胶不属永久结构,不受修例监管。

屋宇署助理署长张玉清今作供,指发泡胶封窗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及阻碍采光,违反《建筑物(建造)规例》,屋宇署有权执法。她说会跟古小平再解释,“平时如果工地用发泡胶封窗,我们是会执法的”。另外,宏福苑大维修唯一注册检验人吴跃,被质疑是收取报酬后签名的“橡皮图章”。张玉清强调唯一注册检验人,必须在检验阶段亲身到工地监管。

宏福苑11月26日发生五级火,外墙棚网烧毁,不少单位的窗户外仍可见到发泡胶。(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屋宇署助理署长张玉清(前)4月27日出席宏福苑独立委员会听证会作供。(汤致远摄)

发泡胶封窗违例 屋宇署有权执法

屋宇署助理署长张玉清表示,发泡胶封窗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屋宇署根据《建筑物(建造)规例》有权监管,“平时如果工地用发泡胶封窗,我们是会执法的”。她表示署方有内部指引,与消防处沟通及举行联合行动。署方在大火后巡查400多幢大厦工程,没发现相关问题。

ICU称法例没规管 屋宇署:可能要同古先生再解释

独立委员会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早前引述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古小平供词,指法例未就用发泡胶作临时保护有任何标准及要求,不能推断是违反《建筑物(建造)规例》第16条。

张玉清不认同,指条例要求承建商采用适当的建造方法及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而使用发泡胶是不适当物料及工序,有机会引起安全问题。撇开阻燃性问题,她指长期使用不透光物料封窗亦违反建筑物设计守则的采光要求,屋宇署会就这些个案执法。杜淦堃说如果没有使用发泡胶,“起码火警时会见到”,张玉清回应“冇错”。就她与古小平的看法有出入,她表示“呢个位置,可能要同古先生再解释”。

屋宇署助理署长张玉清表示,发泡胶封窗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屋宇署有权监管及执法。(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屋宇署3月发通告强调不可发泡胶封窗是“硬指标”

张玉清续指,屋宇署在今年3月发通告,表示建筑物如需贮存任何易燃及可燃物料,必须存放在安全地方及避免囤积,免引起火警或令火势蔓延。通告亦提到,发泡胶板等可燃物料,不得铺设于外墙及窗户。她表示即使宏福苑火灾前,亦不能以发泡胶封窗,只是要再说得清楚绝对不可以,形容是“硬指标”。

宏福苑注册检验人疑为橡皮图章 房屋署指须亲身监管

张玉清表示,承建商及唯一注册检验人均有防火责任,前者要安排防火工程的先后次序,及提供工程物料合规;后者要确定物料合规,并且必须在检验阶段亲身到工地监管。

就宏福苑大维修,当时的承建商是宏业,唯一注册检验人为吴跃。早前听证会开案陈词披露吴跃于太古地产有正职工作,疑透过中间人接不同工作。独立委员会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质疑,他只是负责签名的“橡皮图章”,收取19万元酬劳签署84份表格,忽视工程监管。

ICU负责监督宏福苑大维修 有需要可上报

今日听证会杜淦堃进一步披露,吴跃曾三度申请成为“认可人士(AP)”,首两次均不成功。他曾处理过80个强制验楼项目,并在其中30个项目中担任唯一注册检验人。张玉清表示,大火后有留意他处理的其他项目。

张玉清指,由于宏褔苑是政府兴建的出售居屋,屋宇署署长授权予独立审查组(ICU),根据《建筑物条例》监督承建商和唯一注册检验人。如果ICU发现两者有问题,须向屋宇署提交调查报告,再由屋宇署转介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