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升校长被揭15年前在刑事案求情时说谎 官接纳情况特殊准缓刑
从事教育工作卅载的中学教师,2011年涉侵权案上庭,他求情时自称补习老师。13年后他有机会晋升校长,惟在背景审查时,被揭发他有案底,更被揭当年求情时曾作不实陈述,从而被控出倾向并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的作为。他早前认罪,案件今(28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指,本案不涉贿赂舞弊或陷害无辜者,接纳被告冲动且单独犯案,考虑被告有良好背景,事隔多年并已展开新生,认同案件情况特殊,判被告入狱5个月,但准缓刑18个月。
被告赵国声(56岁,报称高级教育主任)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指他于2011年8月10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意图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一连串有妨害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他在案件KTCC 4144/2011作求情陈词时作出虚假陈述。
官指被告明知而虚报必须判监
钟官判刑时指控罪性质严重,判刑须具阻吓性,以及反映公众对滥用司法程序的深痛恶绝,本案非同类控罪中最严重,但被告明知而虚报,必须判处监禁。
接纳案件特殊准判缓刑
钟官亦有考虑被告的感化报告及求情,认为被告有良好品格,其犯案动机仅为保护学校及学生声誉,不涉摧毁证据、舞弊或陷害无辜者,接纳被告一时冲动犯案,且单独行事,只影响他个人,无导致法庭的判刑有太大出入。再者,案件至今已相隔多年,被告已展开新生,这犯罪纪录已沾污其教育生涯,亦影响他的退休金等,因此判监5个月,但准缓刑18个月。
当时称是补习老师及有一名3岁孩子
案情指,在2011年8月10日,被告就管有及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等罪名,在裁判官苏惠德席前认罪,他求情指自称是补习老师,月入2至3万,育有年仅3岁的孩子。事实上被告当时在中学任教,女儿当时年约1岁。
2024年有机会升职作背景审查时被揭
教育局在2024年考虑晋升被告为校长,并对他作背景审查,揭发被告曾有案底,且在庭上作出不实的陈述。被告于2025年8月与警方进行会面录影,承认他除了教师并无其他工作,他不记得2011年曾作出虚假陈述的事。
承认当年知求情有误导法庭之嫌
辩方求情时确认被告当时知他在2011年所作的求情,是有机会触犯法例,及有误导法庭之嫌。惟他现时已与妻儿开展新生活,亦有尽力照顾学生,被告涉本案将失去他投身逾30年的教育工作及退休金,望法庭可考虑轻判。
案件编号:KTCC20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