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前女执董涉迫保诚聘其媳 官指求职未偏离程序 婆媳罪脱
保监局前女执行董事涉以公职职位施压,胁迫保诚保险以较高薪酬聘用其媳妇,其媳妇则涉和保险公司商讨薪酬待遇时,称可提供保监局的内部消息。二人否认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罪,案件今(30日)在东区法院裁决,裁判官屈丽雯认为,许的行为可能是在为陈求职而作出错误判断,惟陈的求职没有偏离常规程序,许亦仅强调要加强个人待遇,没有剥夺公众的求职机会,未必对公众构成实际损害,裁定2人罪脱。
两名女被告:许美莹(61岁,保监局前执行董事兼董事局成员),及其媳妇陈芷慧(32岁,数码策略顾问)。两人同被控1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们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串谋利用许美莹的公职,意图胁迫或诱使保诚有限公司,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以更高薪酬聘用陈芷慧。
许美莹另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交替性控罪,指她同一时段间,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其公职,意图胁迫或诱使保诚聘用陈芷慧,但没向保监局申报利益冲突。
官对保诚总裁证供存疑
裁判官屈丽雯指,就本案的争议,即许是否以其职位来威胁保诚执行总裁Anil WADHWANI。屈官认为,案发时该行政总裁刚上任,他作供时有意无意遗漏重要的对话,证词未能完全及清晰地交代所知的事实,觉得此部份的证供存疑。
许提出建议时不一定暗示其媳妇
屈官指出,在案发时保诚的确面对人才待遇的问题,许的职位确要督促保诚解决人才问题,故其辩解非完全不合理。而其媳妇的专业是数码市场策略,许就资讯科技风险的岗位提出要求,两者并非同一范畴,故许提出问题时,未必是暗示他要聘用其媳妇,有机会是针对保诚的问题提出意见。
公众求职机会未被剥夺
屈官亦提及,保诚行政总裁林志刚作供时,曾确认当时未有感到受威吓,亦表示不会按照许建议的薪酬。从本案看来,许的行为可能是在为媳妇求职,并作出错误判断,惟其媳妇求职时没有偏离常规程序,许亦仅强调要加强个人待遇,没有剥夺公众的求职机会,未必对公众构成实际损害,故裁定2人罪脱。
案情指保诚会议曾讨论聘许家人的过程
保监局时任法律总监郭家华(Peter Gregoire)早前供称,他在2003年由伦敦来港,在律师楼工作,其后转职金管局的法律部门,之后加入保监局。在2020年,市场行为部有执行董事退休,他接手其工作。
郭称,他们在2023年5月29日召开会议,保监局CEO张云正、主席姚建华以及保诚的代表均有出席。在会议中,他获告知保诚内部调查的结果,即有关CFO James Turner有参与涉及许美莹(Carol Hui)家人的招聘过程。
郭指,保监会有其举报政策,该会议后,他、张和姚随即召开另一会议,为该调查结果进行初步评估,决定是否有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最后决定转介廉署处理。
案件编号:ESCC6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