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12.45%业主联署要求开特别业主大会 促政府公开勘查报告
撰文: 董素琛
出版:更新:
大埔宏福苑第一轮上楼昨日结束,247户、即12.45%业主上周三(4月29日)向屋苑委任管理人合安物业理有限公司递交书面联署,要求合安按《建筑管理条例》,于45天内召开及举行业主特别大会,跟进屋苑多个重要事项,包括居民长远安置方向、屋苑与宏业、鸿毅之间的合约状况及跟进处理;及要求政府于业主大会举行后一星期内,公开全苑8幢楼宇完整勘查报告等。他们认为相关事项必须在具透明度及制度保障的情况下,由全体业主共同讨论及决定,而非单方面作出安排。
宏福苑业主到合安办事处提交业主联署。(宏福苑业主提供图片)
宏福苑业主到合安办事处提交业主联署。(宏福苑业主提供图片)
按条例合安须于45天内召开及举行业主大会
联署业主指出,是次联署已按法例要求列明业主资料及签署,具备法律效力。联署涉及247户业主、占全苑总户数的12.45%,远超法例规定不少于5%业主的门槛,管理人并无任何合理理由拒绝或拖延召开业主大会。
他们表示,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管理人须于接获有关要求后14天内发出会议通告,并须于45 天内召开及举行业主大会,促请管理人尽快安排会议,确保业主可就屋苑事务进行正式讨论及作出决定。
业主提到,自递交联署以来,有关消息一直保持保密。然而,部份社交媒体及自媒体频道却于上星期已掌握相关内容,并对宏福苑业主及联署代表作出无理抹黑及攻击。业主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认为有关情况有必要严肃跟进。业主重申,管理人必须严格遵守香港相关私隐法例,不得向外披露任何参与联署之业主身份或个人资料。
促公开宏福苑与宏业、鸿毅之间合约状况
业主大会邀请政府派出代表出席,要求尽可能在容纳至少1,000人的场地及星期六或日举行业主大会,会议时⾧预计至少六小时,议程包括讨论要求政府允许多次返回单位收拾物件,并交代余下物件的处理方案;于业主大会举行后一星期内,要求政府公开全苑 8 幢楼宇完整勘查报告,并公开予全体业主;宏福苑与宏业、鸿毅之间的合约状况及跟进处理;讨论及议决宏福苑后续处理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