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集团争产 被质疑想得更大份额 周莉莉否认 强调想保护屋企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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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把股份独给五女,长女不服兴讼案续审,长女周莉莉今午(28日)续在高等法院作供,她承认有三名弟妹都站在五及六妹一方,代表五妹的律师质疑,长女就遗产打官司,目的是想得到更大份额。长女即回应:“绝对唔系。”她又称近两年都亏损3至4亿元,她希望有好的领导,带领公司重回正轨,强调想保护屋企和公司。

此外,庭上亦透露周亦卿曾在手写笔记指幼子“目中无人”,长女承认父亲对幼子抱怨,亦认两父子曾因激烈争拗,其弟拍台,却因而弄伤手,要扎崩带上班,其父对此感到伤心。

长女要求颁令2015年遗嘱无效

原告为周亦卿的长女周莉莉,被告为五女周蕙蕙(即艺人吴家乐的妻子)和六女周薇薇,两人为2015年遗嘱的执行人。周亦卿和妻子育有六女一子,他于2018年去世,终年82岁。 根据2015年的遗嘱,周亦卿把其持有约62%其士股份、即约1.89亿股,赠予周蕙蕙,其他资产分给遗孀和六个女儿,而长女周莉莉则挑战2015年遗嘱的有效性,要求裁定它无效。

周莉莉提及与胞妹关系时,以“我在明,佢地在暗”来形容,并指胞妹很多事都不向她交代。(朱棨新摄)
周莉莉认展开诉讼为想在公司有控制权。(朱棨新摄)

否认兴讼为取更大份额

长女周莉莉继续作供时指,要求法庭颁令其父于2009年所立的遗嘱有效,主要目的是要“绑住”其士的股票。代表五及六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则指,长女的目的是要从父亲的遗嘱中,取得更大份额,长女即否认说:“绝对唔系。”又称:“我想保护屋企,保护公司。”

认展开诉讼想在公司有控制权

她在盘问时承认,三妹周蕙苓、四妹周蕙芝和胞弟周维正,在是次诉讼中,都站在五妹周蕙蕙和六妹周薇薇一方,不支持她,但她补充,公司近两年都亏损3至4亿元,她希望有好的领导,带领公司重回正轨。她同意展开诉讼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要确保她在公司股份有控制权。

庭上提到,周亦卿曾在笔记形容幼子周维正(图)“拍台”兼“目中无人”。(朱棨新摄)

周父形容儿子目中无人

余又引述长女的供词,提及父亲曾称对儿子周维正感失望。根据父亲的手写笔记,他曾指儿子:“新年可不必拜年”、“拍台”、“目中无人”。长女同意父亲曾对儿子抱怨。

父子争执子拍台至手部受伤

余又引述长女的供词指,父亲和儿子于2015年3月曾有激烈争拗,儿子当时更因拍台而受伤。长女指,胞弟因此需包扎上班,父亲认为儿子的行为不尊重他,亦感到伤心。余续指长女的供词提到,父亲曾给儿子9000万,以收购儿子饮食业的生意。长女称大概是六妹周薇薇告知她。

以我在明佢地在暗形容与胞妹关系

余指,根据五妹周蕙蕙的供词,胞弟没有收取该9000万。长女称:“我在明,佢哋在暗。”指称是胞妹们交代此事,她们的说法有不同。余问“我在明,佢哋在暗”的意思,长女指胞妹在过去8年,很多事都不跟她分享。余又引述父亲的手写笔记,形容周蕙蕙是聪明的孩子,相信她有能力凝聚家人。长女称她接纳该评价。

周父立遗嘱前曾给长女5432万支票

长女称,其父自2014年起,思考开始变得缓慢,会发牢骚。余指其士当时多个公告,都是在周亦卿批准下发出,长女指当时未有怀疑父亲的精神能力。余又指,2015年10月20日,即签下2015年遗嘱前9天,他们一家人曾聚会,期间父亲给长女一张5432万元的支票,并送赠中半山花园台一单位给五妹。余问周父当时的精神能力没有问题,长女称当时已觉有问题,认为父亲并无精神能力。

案件编号:HCAP 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