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掀法例真空争议 江玉欢促“做多一步”全面保儿童福祉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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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Lily港人父母回港后,母亲关小姐声称在家分娩诞下幼子Danny,现已两个月大,但拒绝提交DNA核实血缘,导致Danny至今仍是无出世纸的“无证儿童”。前立法会议员、律师江玉欢认为事件暂未到达虐儿门槛,但反映现行法例或有漏洞,无法强制要求新生婴儿父母提供所须证明资料,建议参考新加坡修例。

江玉欢强调法律上父母对如何养育子女有自主权,但同事在保障儿童福祉取平衡,而普通法中有“衡平法”分支体系,法庭在极端下有权介入,若政府认为有证据儿童的健康受到威胁,政府可研利用“衡平法”介入。

曾先生及关小姐在社交媒体开设“Save Lily”专页。(黄学润摄)
前立法会议员、律师江玉欢。(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江玉欢直言事件暂难直接用法律处理 未达虐儿门槛

江玉欢今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今次事件难以直接用法律处理,虽然现时有《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但今次事件似乎未到达门槛,认为法例有不足。

《生死登记条例》无列明政府有权向父母索取资料 促参考星洲修例

现时《生死登记条例》订明,父母或者处所的占用人在婴儿出生之后42天内,要为婴儿作登记。但江玉欢认为罚则过轻,最高判罚为罚款2,000元或监禁六个月。她又指,最大问题在于条例无列明政府有权向父母索取资料,提到新加坡有相关规定,认为政府可以参考作修例。

江玉欢又指,法律上父母对于如何养育子女有自主权,但认为法例应订得更阔,令儿童福祉的保障可以更全面,举例指英国上月通过“Children's Wellbeing and Schools Act”,“例如你有怀疑,差不多你都可以介入”,期望立法会思考是否应该要“做多一步”。

就今次事件,她坦言政府位处被动,若未能从现行法例中找到介入方法,政府可考虑普通法当中的“衡平法”分支体系。她建议,若政府认为有证据儿童的健康受到威胁,可用“衡平法”要求法庭处理。